作者: 记者傅沙沙 通讯员孙凯飞
水吧色诱网友逼迫消费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通讯员孙凯飞)罗永静雇用年轻女子上网色诱男子到自己开的水吧,并定下高价强迫网友消费。昨天,罗永静被海淀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
罗永静在海淀区西翠路经营嘉年华水吧。去年5月,她从老家找了几名年轻女子,并让这些女子化名“一夜激情”等上网约网友“一夜情”。双方见面后,女子将男网友带至水吧让对方点东西,而店员并不出示价格单。离开时,男网友会看到高额账单,比如一个果盘50元,一盘瓜子15元,一瓶长城红酒188元等。男网友不同意支付时,罗永静就伙同几个店员以殴打和语言威胁等方式强迫对方支付。这些受害男网友支付过的最高金额为2000多元。至案发时,罗已先后作案十余次,涉案金额96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