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榜样”在哪里
8名高中生制造悲惨命案的拷问
核心提示
黄石市8名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崇拜江湖,以欺负人为乐,无缘无故竟然将两个同龄人胁持到江边暴打,一怒之下将其中一人踢进长江淹死,并模仿成人犯罪,欲“杀人灭口”,订立攻守同盟。
教育心理学长呼吁,如今榜样在青少年心目中很弱化甚至已经缺失,远远不及明星和游戏有吸引力,需要成人考虑为他们树立一个有足够认同感的榜样。
午夜惨案
4月29日凌晨1时许,在黄石打工的少年小叶跑进黄石市黄石港公安分局刑侦二中队求助。
原来,约3小时前,他和18岁的工友袁南(化名)在黄石工人文化宫附近玩电子游戏时,被一群陌生少年胁持到了江边暴打。小叶交出了210元钱,袁南因拒绝给手机,被人踢入江中,生死不明。
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可昏暗的江面上,除了点点散碎的船灯,已看不出任何其他痕迹,只留下江滩上一串凌乱的脚印。
小叶回忆,行凶者有10人左右,年龄都在十七八岁之间,他只记得一个身高1.70米左右的胖子和一个染了几撮白头发的矮个子,另有一人背着单肩的黑色书包。
警方据此分析,这伙少年很有可能是本地的学生。经过周密调查,警方很快确定了嫌疑人。
5月1日,警方收网。先后将“胖子”、许某、陆某、张某、余某抓获。另3名疑犯投案自首。他们全部是黄石七中高一年级的学生。
从这几个稚气未脱的少年口中,道出的却是无比残忍的事:4月28日晚9时许,8人在黄石市天津路集合,“胖子”提议去找两个人“修理”一顿。走到文化宫后,几人看到小叶,“胖子”上前搭着小叶的肩膀说:“你上次打过我的兄弟,跟我们去谈谈。”随后他们将小叶、袁南胁持到了江边。
一顿暴打后,受不了的小叶将二人身上仅有的210元钱交出,这时,疑犯之一小B某上前要袁南交出手机,可袁南早就将手机扔到了一旁的草丛里。小B气急败坏,一脚将袁南踹到江中。
5月3日下午4时许,打捞人员从距离江岸约百余米处的码头石柱旁捞一具尸体,这正是失踪多日的袁南。
差点杀人灭口
据办案民警介绍,案发当晚袁南落入长江中后,这群高中生曾一度慌乱,最开始,有人提议干脆把小叶也干掉灭口,这样就“神不知鬼不觉”了,可团伙中有人害怕,最后连提这个想法的人也害怕,于是他们开始到江水浅处打捞,希望能把落水的袁南捞起来,但过了十多分钟没发现人影,他们便自我安慰地说,他也许是自己游走了。于是,8人扔下小叶,仓惶逃离。
跑到一个偏僻处时,8人开始商量对策,决定统一口径,不向任何人包括自己的父母说起此事,然后有特征的人要在回家后立刻改变形象,比如换衣服、理发等。8人还约定在这段时间内暂时不到人多的闹市中去,以免被警察发现。
警方说,几个未成年的孩子在作案后,能想到这些反侦查的手段,主要是受到了影视、网络和成人犯罪的影响,这些不良因素被这些孩子们刻意掌握,一旦遇到紧急情况,他们就很自然的拿出来运用。
三个少年的自白和家长“表情”
小A,他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富家子弟,只是到了看守所里,他才显得憔悴和落寞。
面对记者,小A将头埋得很低:“我父母平时管我很紧,但我很反感,在家里、学校我都感到很大的压力。我们几个人平时在一起去打人,只是寻求一种刺激,不是为了钱,家里平时给的钱都是够用的。”
小A说,他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好,他喜欢江湖的生活,喜欢在外面和弟兄们一起去欺负别人,尤其是遇到有人对他们不敬时,他就会冲上去狠狠的报复。时间长了,他养成了这样的习惯:每天都要和一帮兄弟混在一起上街溜达,没事干的时候就找个人想点办法找个茬去打一架,当把对方打倒后,他才会有一种快感。
想起命案当晚,小A使劲咬着咬嘴唇,他说只记得当时很害怕很内疚,也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据民警介绍,小A落网当天,其父母、小姨、姑妈等人开着几辆高档轿车来到公安局,说:“我们家有钱,对孩子管教也严,孩子怎么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他还是个未成年人,你们不能这样对他。”
小B是家中独子,他对袁南踢出了致合的一脚。他一直不断地对记者:“我出去打人不是为了钱,我开口要家里都会满足,打人更多是为了找刺激,和兄弟们一起出去,他们动手了,我当然不能光看着。”
小B说,他出去混只是要显示自己的威风,如果要钱是件丑事。对自己踹出那一脚的理由,他这么解释:“当时那人倒在地上说要我们跟他去拿钱,这不是戏弄我们吗,所以我很不爽,就踢了一脚。”
小B说学校里很少上法制课,所以自己当时根本不知道那一脚的后果,如今在看守所,失去了自由,这才明白了自己犯的错,很后悔。
临走时,他找记者要了支烟,躲在墙角使劲地抽。
小B的父母平素对孩子是开明的,甚至不在学业上做过高的要求,他们只是希望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孩子能健康成长。所以,孩子平时和同学出去玩,有时很晚才回来,他们也只是简单询问一下,儿子有什么要求,他们都尽量去满足。忽然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自己疼爱的儿子成了杀人的疑犯,他们实在无法接受。面对民警,他们说出了这样的话:“我的儿子有罪,我现在宁可让自己的儿子去给死者的父母当儿子,为这两个伤心的老人养老送终。”
小C是团伙里年龄最小的成员,本月才15岁零6个月。他戴着一副眼镜,身材瘦瘦高高,看上去很斯文。
他生活在一个距离市区较远的单位小区中,家庭成员也都不是黄石本地人,所以从小他就希望自己能很快融入到当地孩子们的圈子,他向记者回忆自己念初中时的心态:“看到外面的小混混可以随便去欺负别人,就很羡慕他们,觉得这样很有面子。”
上到高中后,小C开始和班里的一些后进学生混到了一起,按照他的说法,这样能让自己风光,有时一起出去打人,感觉也很刺激。至于别的,他没有多想,反正学习的时间还长,跟着弟兄们多玩玩才最重要。直到发生了这件事,他才感到深深后悔:“我应该一进学校就好好读书,不该拉帮结伙去打人。”
小C的爸爸长年在外地出差,他和母亲、奶奶一起生活。民警带走小C当天,两个女人几乎要崩溃了。
小C的奶奶说:“出了这样的事情,是我们大人没教育好,我们都很心痛,既心疼自己的孩子,也觉得对不起死者的家人。我知道自己的孙子这次是犯罪了,这会是他要用一生来记住的教训,希望他能在里面(看守所)好好反省自己的罪过,今后出来后好好做人。”
孩子的“榜样”在哪里?
湖北师范学院心理学研究所所长程良道说,这是一起典型的学生犯罪案件,其所体现出的当前青少年尤其是学生群体的犯罪现象值得整个社会深思。
程良道说,学生和青少年的心理处于迅速发展的时期,但其自我意识和自控能力非常有限,所以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就是盲从性。本案中,很多学生都说过这样的话:“兄弟们说要去打人,我就跟着去了,别人动手了,我也得跟上。”这种盲从性导致了他们犯罪的群体性,即动辄三五成群结伙作案,其犯罪有很大程度上是由好奇、模仿而导致。
针对这个现象,学校、社区、家庭和司法部门应该足够重视,要关心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发展,比如向他们树立榜样。现在榜样在青少年心目中很弱化甚至已经缺失,远远不及明星和游戏有吸引力,所以需要成人考虑为他们树立一个有足够认同感的榜样。其次是家长和老师,要考虑教育的方式是否符合这个开放社会中青少年的心理特点,不能把孩子当作模型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强行塑造,尽可能的给孩子们空间和信任才是最关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