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球场被撞骨折
早报讯(记者颜剑虹通讯员文弈)家住集美大学附近的黄老太太已经77岁。去年年底,她在经过集大篮球场时,被正在进行篮球比赛的学生撞成了骨折并住进了医院。为此,黄老太太将集美大学以及参赛学生小周告上法庭。
昨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集美大学在这起事故中存在“一般过失”,应支付黄老太太12034.25元。
案件始末
2005年12月4日下午四时左右,集美大学社会科学系学生会组织学生进行篮球比赛,突然篮球被甩出球场底线,参赛学生小周纵身跃起救球,不料落地时将位于比赛场地底线外的黄老太太撞倒,黄老太太当场摔成右股骨颈骨折。
事发后,集美大学用其救护车将黄老太太载至集美第二医院诊疗,小周及几名在场学生亦随车护送。经医院人工股骨置换手术及相应医疗后,黄老太太于同年12月17日出院。
据悉,黄老太太当时是到集大食堂买晚餐而经过篮球场的。
庭审争锋
黄老太太认为她的受伤系因集美大学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小周当时对她的碰撞共同造成的。昨天的庭审中,三方当事人围绕谁该对这起事故负责这一问题,展开了激烈的法庭辩论。
黄老太太
集大球场管理不当
黄老太太认为,集美大学负有维护校园内安全的义务,该校管理不当,任由外人进出,对校内篮球比赛未履行谨慎与注意义务,主观上对损害的发生存有过失;同时,小周在比赛中冲出球场,将站在距离球场约7米—8米远的她猛烈撞倒致受伤,主观上存有过失。
集大
黄老太太擅入校园
集美大学称,大学门岗工作人员曾多次劝阻黄老太太不要进入校园,学校《治安管理规定》亦明确规定,外来人员应持工作证、身份证、介绍信或其他有关证明,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若无证件,应经处、系以上干部或被访者认可,门卫同意登记后方准入内。因此,黄老太太进入集大校园应属擅入。
集大同时称,校园设有围墙、门卫,体育场设在专门的区域,管理上、设施上已尽合理、谨慎的义务,对黄老太太损害的发生不存有过失。
小周专心比赛没注意场外
小周则称,他作为参与比赛的主力球员,所关注的是球场上的队员及球的动向,要求他尽到高度的注意义务,是不切实际的苛求,他对黄老太太受伤不存有过错,且黄老太太当时距离球场只有约2米远。
法院判决
经审理,集美区法院认为,集美大学作为一个管理者,应当对校园内的学生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对活动的安全性提供一切必要的保障。集大在这起事故中,未尽到善良管理人所应尽到的管理义务,其过失属“一般过失”;而在比赛进行的当时,有众多的观众聚集在球场的边线周围,小周在跃身救球时应当考虑到紧靠边线观众的人身安全,在起跳力度上有所把握,但小周在救球时起跳力度过大,其行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主观上存有判断不周的过失,小周的过失在程度上属“轻微过失”。
另一方面,黄老太太进入集大校园并未持有相关合法手续,故其行为不具有正当性。黄老太太擅自进入集美大学校园后,又进入相对封闭的下沉式体育场内,她理应合理估计到潜在的风险,因此黄老太太对自身安全没有尽到一般人所应尽到的谨慎注意义务,对这起事故的发生犯有“重大过失”。
最终,集美区法院认定黄老太太的损失金额总计为48137元。法院一审判决,黄老太太应自行承担损失金额70%的责任,学生小周应承担责任的比例为损失金额的5%,即2406.85元,集美大学应承担损失金额25%的赔偿责任,即12034.2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