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九千死后却无钱火化
本报讯 一无妻无子的80多岁老人虽然银行存有9000多元人民币,但其死后亲戚和保姆因不知道存折密码取不出钱,而亲戚和保姆又不肯支付,结果无法火化。昨日,老人的尸体在东莞黄江医院太平间已放了3天,但其亲戚和保姆皆表示由于取钱手续太繁琐,就只好暂且停放在医院了。
去世无现钱火化
昨日,在黄江黄牛埔村一出租屋内,记者见到了死者的亲弟弟、侄子及保姆。保姆姓李,湖南人,从死者2004年到黄江养老时,就开始照顾他的起居生活。据保姆介绍,死者名叫李先栋,今年81岁,台湾人。李先栋每月只有几千元养老费,在台湾雇不起保姆,便回大陆黄江养老。此后,养老费都是他的朋友帮他带来。
5月6日,李先栋突然生病,被送往黄江医院治疗,病后一直不能讲话,于5月8日上午11时死亡。当天保姆就拿着李先栋的存折想取出钱将其火化,并且支付她2个月共1600元的工资,但银行告诉她不能领取,于是她就找来李先栋的弟弟李先忠。
在保姆所提供的李先栋护照、身份证、死亡证明和存折上,记者看到,李先栋住于台湾桃园县,一张农村信用合作社存折上还剩9135元。据保姆了解,除了这笔存款外,李先栋并无其他财产。
李先忠今年69岁,广西灌阳人,在家务农。据他说,李先栋是他亲哥哥,曾是国民党兵,后随国民党去了台湾,1991年第一次回乡探亲。李先栋一生都不曾娶妻也不曾生子,年老时来到黄江养老,兄弟间常有联系。
手续繁琐弟“弃”兄回广西
记者与李保姆及李先忠叔侄去农村信用合作社与黄牛埔派出所进行详细了解。农村信用社总社一负责人表示,现在这笔存款已经是遗产,按照规定必须要有以下几个证明才能取出。首先是死亡证,其次是要遗产继承人到东莞市公证处进行公证,凭遗产继承人的公证书及继承人的身份证到所开户的银行办理挂失,七日后方能更改密码取出存款。
黄牛埔派出所一民警表示因李先栋不是无名尸体,政府不会出钱火化,其亲属可以暂时筹钱先火化,待办好手续取出钱后,再还钱。
昨日晚6时记者从保姆处了解到,他们去了公证处咨询发现还要台湾方面的证明,手续非常繁琐,李先忠叔侄俩已回广西,她也没办法,只能让尸体暂时放在太平间了。
对此,黄江镇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家属可以找台商联谊会先处理后事,再向民政部门申请有关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