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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在线讯8年前购买的保险今朝到期,而保险公司却告知投保人保险回报率弄错了一位小数点,70多万的返还金额瞬间变为7万多元。54名投保人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昨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据了解,1997年12月2日,贵阳市第二帆布制品厂为职工谋保障、添福利,向多次上门推销的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阳市三桥支公司购买了63份“福寿安康”(团体)保险。该种类保险期限为8年,保险费为一次性支付,每份1000元,至2005年合同期满。按当时合同约定,被保险人生存到合同期满,保险公司依约支付满期保险金。按照11.9倍的回报率,每份保险应返还11900元钱,共计返还贵阳市第二帆布制品厂749700元。合同期满后,厂方向保险公司申请支付保险金,但对方竟以当初保单书写笔误,小数点搞错了位置为由,只同意按每份保险支付1190元。
等待了8年的保险金突然间缩小了10倍,贵阳市第二帆布制品厂的职工们感到不解,多次找到保险公司协商未果,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庭判令保险公司支付749700元的保险金及逾期利息。
在昨日的庭审中,54名投保人出示了63份投保单作为证据,并指出保险公司在8年内未告知或解释保单上出现的错误,直到保单期满,才“后知后觉”地提出弄错了一位小数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返还。很多职工都表示当时购买保单是被丰厚的回报率所吸引,如今却得到这样的回答,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对保险公司的诚信提出质疑。而保险公司承认是员工疏忽才导致弄错了一位小数点,但根据国家相关金融机构的规定,确实没有这么高的回报率,该合同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应视为无效合同。为表示公司的歉意,可以按投保金额的3倍进行补偿。
法庭在开庭前曾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未达成一致,法庭将待合议后择期宣判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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