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不是行业垄断的“遮羞布”
一个主管部门如果需要通过企业才能实现自己的行政管理职能,那么,这个企业或者是主管部门本身,或者就是主管部门的“打手”
□文 宁南
4月26日,北京市发改委举行的出租车租价调整方案价格听证会,在公开的气氛中“秘密”召开。 说它“公开”,是因为这是官方组织的听证会,说它“秘密”,与会人员需会前会后立誓“封口”。一个取自西洋彰显民主精神的制度,最后搞成了“闻不着、看不见”的真空包装铁皮“罐头”,到底害怕或遮掩的是什么?
据宣布,此次听证出租车价格调整,是为尊重消费者利益,是为呵护出租车司机那倍受油价上涨打击的心灵,更是为维护社会稳定安定团结,正所谓“国之大事,不可不察也”,故而,受不得干扰和“捣乱”。但令人惊诧的是,似乎一调就皆大欢喜的好事,却遭到了出租车司机和消费者“不识抬举”的激烈反对。
作为出租行业的主体,出租车司机担心,调高出租价格、将油品涨价转嫁到乘客身上,将直接恶化运营条件,不仅增加成本,更将造成大批乘客流失。作为更大多数群体的消费者也认为,市民不应该负担这个钱,这个钱应该由出租公司来负担,因为出租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既然是以盈利为目的,就必须消化成本,而不能转嫁于消费者。
与此相反,出租车公司在价格调整中,却是“金刚不坏之身”,不受任何损失和影响,而且还能因为价格上涨而增加利润。最叫绝的是,出租车公司通过积极推动此次价格听证会,巧妙地将自己置身于“油价上涨”旋涡之外。现在,有听证会在前,出租车公司甚至可以悠闲地眼见出租车司机和消费者的“鹬蚌相争”。
中国出租车行业20多年的发展,出租车公司已经由体制杂交的“怪胎”变成了垄断“怪兽”。以北京为例,现有出租汽车公司277家,车辆6.6万辆,从业人员达9万余人。出租车公司通过控制运营牌照搞垄断经营,再通过控制出租车司机搞完全市场化的竞争服务,上半身是公用性质,下半身是高度竞争形态,让自己在政府监管的真空地带“左右逢源”。于是,有了吃出租车司机风险抵押金的“空手套白狼”,有了通过向司机“买车卖车”的原始积累,有了借助政府之手控制运营牌照的“兼并联合”,有了自定标准“车份子”的血汗压榨,以致不少司机把出租车公司誉为“吃人不吐骨头”。
而且,表面商业化的出租车公司实际上都要经过政府的行政许可,从而结成了延续其垄断且难以斩断的利益关系。比如正是在主管部门财力和政策的支持下,成就了银建、金建、新月联合、首汽、京诚联、北汽九龙、北方等7家北京出租车业“巨鳄”,这些大公司也因此具备了影响政府决策、左右出租车协会、控制运营司机的力量,更敢于在油价上涨之时,一方面虚报成本伸手向国家要钱,一方面把市场风险向出租车司机和消费者转嫁。
因此,如果此次听证不考虑或者故意忽视出租车公司的垄断行为,以及形成这种垄断的政企“媾和”关系,不但解决不了油价上涨带来的行业冲击,而且还有可能激化这个行业已经郁积多年的矛盾——去年以来已有多次出租车司机罢运的前车之鉴,甚至使其走上自毁的道路。
事实上,从产业经济学分析,出租车行业可以单车单人生产,不存在组织成本,也就是说这个行业并不那么需要组织,不需要出现一个企业把很多人组织起来才能共同创造一个产品。从这个意义上讲,出租车行业应该是以出租车司机自由经营为主的行业,出租车公司的出现,纯粹是利益集团对管制体制的俘虏和利用。
更何况,出租车行业并非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国际发展趋势一直是朝着个体经营为主的市场化方向,行政许可制度已经逐步被经营备案制所代替。因此,出租车行业之所以形成垄断,甚至在行业运行已经面临巨大矛盾和外部冲击的情况下,依旧回避和不正视问题的实质,只能说利益集团主观的意愿已经超越了行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以致可以将一场反映民意的听证会变成了为垄断遮羞的幌子。
如果对此怀疑,可以听听北京市运管局的解释:为什么只许可公司经营出租车业务?便于对运力总量进行控制;为什么允许出租车公司收取“车份子”?可以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一个主管部门如果需要通过企业才能实现自己的行政管理职能,那么,这个企业或者是主管部门本身,或者就是主管部门的“打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