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斌峰)1至4月,全省累计生产原煤3788万吨,较去年同期减少892万吨,降幅为19%。榆林、延安、铜川、渭南、咸阳5个重点产煤市原煤产量均同比下降。前4个月全省煤矿累计发生事故31起,同比减少4起,死亡68人,同比增加6人,百万吨死亡率同比高出0.47个百分点。
省煤炭局负责人指出,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5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超核定能力生产问题。全省2005年核定能力为12600万吨,每月均衡能力大约1050万吨,按此计算,去年1至4月实际生产高出核定能力21%。超能力生产主要因为榆林的双回路供电问题和煤矿的批小建大、手续不完善;二是产能结构不合理,大中型煤矿偏少。全省省属煤矿828处,30万吨以上的大中型煤矿仅30处,仅占3.6%。小煤矿安全基础差、资源浪费严重;三是煤矿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批小建大、先干后批、越权审批;四是技术管理薄弱。一些煤矿违规部署通风系统,不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测、配备自救器,不严格进行下井前检查;五是县级救援力量不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