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向华)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电力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精神,省物价局5月10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电力价格重点检查行动,以维护我省电力价格市场正常秩序。其中,西北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及西安供电局由国家发改委进行检查;各市供电局及所属的重点县(区)级电力企业由省物价局统一组织,采取交叉检查或直接检查的方式进行,统一案件审理和处理;其余县(区)级电力企业、小水(火)电企业由各市、县物价部门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单位,联合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