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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韩国在哈投资人获发黑龙江首张《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证》。
今天上午,哈尔滨市市长石忠信在市政府为金秉健颁发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也就是中国的“绿卡”。
金秉建是哈尔滨哈罗滤清器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新吉公共设施有限公司总经理。他1994年来哈投资办企业,其个人在哈总投资、实际交付的注册资金已超过100万美元。2004年12月,哈尔滨市公安局受理了金秉建的申请,于今年获公安部批准,金秉建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批、黑龙江省首位以投资人身份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士。
手拿“绿卡”,金秉建十分高兴。他说:“这是中国给外国人的最高级别荣誉,我感谢中国政府、感谢黑龙江省公安厅和哈尔滨市公安局。感谢你们为我做的一切。”手拿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金秉健
哈尔滨市市长石忠信为金秉健颁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拿到中国“绿卡”金秉健很开心
( 东北网 记者 雷蕾) [编辑: 孙鹏]1
小资料
按照《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规定,哈尔滨市公安局对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条件如下:
1、在哈尔滨实际交付的注册资金合计在1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者。
2、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项目》鼓励类产业投资,实际交付的注册资金合计在5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者。
3、连续在符合条件的任职单位任职达4年以上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任职单位是指: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机构、重点高等院校、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
4、对哈尔滨市经济发展做出过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哈尔滨市特别需要的人员(主要是指对哈尔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突出贡献或对国家有重大价值的世界顶尖人才、特殊技能人才及知名人士等,包括世界著名科学奖项获得者、世界知名学者、企业佳、运动员、文艺人士等);以上人员的随行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同时申请办理与之相同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东北网记者 雷蕾)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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