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5月12日电(记者朱旭东)江苏省日前对“江苏名牌”的申报评定条件作出调整,自主创新首次成为“名牌”考核指标。
江苏省首次出台的《名牌产品申报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在申报前就把名牌产品申报评审的“游戏规则”告诉企业,让企业对照标准,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含量。 《指南》首次明确提出名牌产品评定向自主创新的企业倾斜,优先扶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具备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产品争创名牌”。
据了解,新产品产值率高、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大的企业参评“江苏名牌”都可以加分,申报产品如果获得专利,可以按照所获专利的级别获得加分,而且加分的分值较高。技术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参评“江苏名牌”产品也获得“额外照顾”,设有博士后流动站或者省级、国家级技术中心都是摘取“江苏名牌”荣誉的利器。
“江苏名牌”的有效期是两年。以往,老名牌到期后,按规定如期申报,基本都能继续“榜上有名”。从2005年开始,江苏省尝试性地对部分发展慢、规模偏小的“老名牌”进行调整,2006年则将淘汰发展慢的老名牌明确写进了《指南》,提出加大对“老名牌”调整力度,并划出淘汰的“红线”,近年发展速度低于全省平均发展水平的“老名牌”,都属淘汰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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