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周长锋通讯员王军)从本月开始,一支专门以捍卫职工合法权益为己任的律师队伍———工会公职律师将在我国部分地区亮相。然而,记者昨日上午从厦门市总工会了解到,目前厦门市还没有工会公职律师亮相的具体“时间表”。 不过去年的调查显示,厦门市工会系统中已有具备条件的在职人员。
据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郭军介绍,目前已有669名工会干部取得了律师资格,这将成为试行工会公职律师工作的重要组织和人才基础。为职工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已成为我国各级工会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年底,全国各级工会已建立法律援助机构3856个,从事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11059名;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0755起,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16657起。
据了解,工会公职律师将由具有律师资格、供职或受聘于县级以上工会、持有公职律师执业证的专业人员组成。除涉及职工权益维护及工会相关法律问题之外,工会公职律师不向社会提供其他有偿服务。工会公职律师将主要接受指派或委托,参与工会与用人单位进行的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调查处理相关法律事务,代理职工、工会干部和工会组织参加有关案件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为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和工会干部提供法律援助等。
据厦门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陈超英介绍,去年全国总工会曾就此问题进行摸底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厦门市工会系统中已有两人具有律师资格,还不包括许多具备相当法律知识但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在职人员,但厦门市目前还没有工会公职律师亮相的正式时间表。过去由于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这些熟悉工会工作的工会公职律师的出现,有助于今后为职工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和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