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骗6名男童,将其中4男童残忍杀害
变态杀人狂被枪决
本报讯(记者陈曙光 胡秋子 通讯员占涛 黎阳)拐骗6名男童、并将其中4名男童残忍杀害的变态杀人狂陈强胜(本报2005年12月14日、30日报道),昨日在浠水县被执行枪决。
35岁的陈强胜是鄂州人,小学文化程度,无业。1991年12月,他因犯盗窃罪被判刑7年;2001年9月因犯盗窃罪、拐骗儿童罪、猥亵儿童罪被判刑4年6个月。
2005年3月至6月,刑满释放的陈强胜先后在浠水县、团风县、鄂州市、武汉市江夏区等地拐骗6名6岁至13岁男童,除两人幸运逃脱外,其余4名儿童均被陈强胜杀害。
2005年12月,黄冈中院开庭审理陈强胜涉嫌拐骗儿童、故意杀人一案,并对其作出死刑判决,陈强胜在法定期限内放弃上诉。经省高院核准,昨日,陈强胜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