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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些风景名胜区相继发生因影视拍摄等活动,造成植被、水体等风景名胜资源受到严重破坏,引起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昨日,建设部正式叫停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活动。
在建设部昨日紧急发布的《关于严格限制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等活动的通知》中要求,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局)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要严格禁止和限制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主题演艺等活动,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或批准进行任何形式的因拍摄活动而影响或破坏地形地貌和自然环境的行为和活动。
今后,若有影视剧必须进入风景名胜区拍摄,需提前进行认真评估和论证,提出对景区的保护方案,再报当地上级部门审批。在审核中,重点对保护方案和评估报告进行认真审查。可能对风景名胜区内的资源环境构成负面影响的,不得批准实施;各地如认为不构成负面影响的,应提出审查意见,报建设部核准,确保风景名胜区资源与环境得到严格保护。
建设部同时要求,各地在6月15日之前,应对本地区风景区内因影视拍摄和大型演艺活动而立起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对造成轻微毁损的,要限期恢复、赔偿损失;造成严重破坏的,除限期恢复外,还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另悉,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透露,碧沽天池环境遭到破坏一事近日得到解决。在州、县两级政府的努力下,目前对“海棠金舍”的清理工作已经结束,其残体已被彻底拆除。
据新华社、北京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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