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九刀
程伟峻遇害
陈远峥昨受审残忍杀害民警程伟峻,陈远峥庭上言语冷酷--"我一时生气,就杀了他。"
5次低头认罪
“"我一时生气,就杀了他。”"面对"为什么杀害民警程伟峻"这个问题,坐在被告席上的陈远峥平静而又冷酷地的回答。 由于常年吸毒,他的脸色蜡黄,并习惯性地没有任何表情,人们无法窥知此刻其内心的感受。
“"我带着儿子一起去殡仪馆,见了他爸爸最后一面。但直到现在儿子都还没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在家里玩时经常突然就叫爸爸、爸爸……以后,我还是要培养他当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我们太恨狠陈远峥了,我们全家都觉得,他必须被判死刑。”"提起杀害自己丈夫的"敌人",程伟峻的妻子齐梓伊忍不住咬牙切齿、泪流留满面。
昨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民警程伟峻被杀一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内外,被告人和受害人家属的表现可谓截然相反:前者是因为冷酷而不愿多说,后者则因为巨大的悲痛而不停哭诉。在完全认罪的同时,被告陈远峥对程伟峻家属所提出的30多万的民事索赔,表示愿意承担,但没有赔偿能力。
1、 殉职民警民警妻子:"我只感觉,整个世界立即就崩溃了……"
他留下四字“我在抓人”
昨日9时30分左右,程伟峻一行满面凄苦的家人群众在经过安检程序后,缓步进入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大厅。两月以来持续关注民警程伟峻被杀事件的各路记者当即认出,他们便是程伟峻的家人。见记者迎上前来,一直强忍悲痛的程妻齐梓伊似乎再也无法压抑了,尚未及开口,竟是欲语泪先流。
“"出事前两天,伟峻已经受了伤,出事当天的18时49分,我拨通手机,问他能不能回家吃饭,他匆匆忙忙说出四个字‘'我在抓人’',就挂断了电话。既然这样,我想当然不能耽搁他执行任务,也就没有多想。实际上,这种情况太多了,但他执行完任务后,不管是凌晨几点还是几天之后,他都会第一时间回家来看我们”见到记者,齐梓伊未语泪先流。。"“
但让我齐梓伊没无法想到象的是,这次电话里‘"我在抓人’"的四个字,竟然就是我最后丈夫留给他的最一次听到他的后的声音。"当五华分局领导告诉我伟峻已经殉职的消息时,我只感觉,整个世界立即就崩溃了……”"
2、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指控:残忍杀害执行任务的民警
他用牛角刀刺死民警
10时整,案件的审理在昆明中院多功能大法庭拉开序幕,仅从审理人员的组成,就能看出这起刑事案件巨大的影响。该案合议庭由昆明中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马豫昆担任,两名审判员中还包括该院刑一庭副庭长后锋副庭长。另外,负责提出公诉的检察官则是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位副处长赵刚,接受法院指定担任被告辩护人的则是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书林律师。
检察诉机关指控:2006年3月14日18时:00许,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民警程伟峻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来到西山区近华浦路春苑小区东区地下停车场大门前人行道,依法对吸毒人员陈远峥进行盘查。陈远峥抽出随身携带的牛角刀,连刺杀程伟峻胸、腹部八九数刀,致其死亡。经法医检验,程伟峻系被锐器刺切胸腹部致心、肺、肝多脏器破裂死亡。2006年3月18日20时:00许,公安民警在昆明市工人医院急诊室入口处将被告人陈远峥抓获。
3、被告供认不讳:5次低头称"我没有哪样可以说的"
审理中,被告人陈远峥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表现出一副伏首认罪的姿态,先后共5次耷拉着脑袋表示对指控无异议,"我没有哪样可以说的"。在接受法官、检察官讯问时,他简单而又明确地交代了自己的作案经过。
问:案发之前,受害人程伟峻是否向你亮明了身份?
答:他出示了一下证件,但是没交给我看。
问:你为什么会用刀刺他?
答:他要抓我去派出所,我不想进去,感到很害怕……我一时生气,就杀了他。刺了几刀我没数,朝着他的胸腹部,大概有八九刀吧。
问:作案后你又干了什么?
答:我跑回家去,换下身上的衣服,藏了起来,然后就出去买毒品。
问:你吸毒有多长时间了?
答:大约从1987年就开始吸了。
庭审中查明,被告人陈远峥是一名毒瘾很深的瘾君子,曾多比被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还曾经因犯盗窃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
4、原告律师
请法院判索极刑赔32万:殉职民警妻子在法庭上泪流不止
在审理案件刑事部分的同时,法庭就殉职民警父母、妻子及两名未成年子女共同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进行了一并审理。接受他们委托并无偿代理其诉讼的律师何锡峰诉称:在民警程伟峻奉命对陈远峥实施抓捕时,被告人不但拒捕,还疯狂地持刀对,民警猛刺,在见对方已经倒地的情况下,仍毫无人性地继续连刺数刀,致其当场死亡。陈远峥作案手段之残忍、情节之恶劣堪称前所未闻,对于这样一个丧尽天良的亡命之徒理当处以极刑,才能平息民愤、告慰英灵。
因此,代理律师提出:1、请求严惩被告;2、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共323204.5元赔偿。
审理中,坐在原告席上的殉职民警程伟峻的妻子齐梓伊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几乎一直都在流泪,本来她可以以原告人身份直接发言,但却悲痛得根本就没法开口。
面对民事索赔这部分,被告陈远峥的态度仍然是表示没有异议,但他强调称尽管自己愿意赔,实际上,他却没有任何赔偿的能力,家里也没有,不仅他自己没有,他家里也没有,因为他吸毒这么多年,家里为此已经支出很多,没法再为他负担这个赔偿了。
庭审现场
”我没有哪样可以说的”
公诉人赵刚指出:他刺向被害人那几刀,同时也刺伤了整个人民警察队伍,请求法院对被告处以最严厉的惩罚。
就陈远峥的罪行,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刘书林律师认为不存在任何异议,但同时提出被告的作案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即,既并非蓄谋作案,而在其归案后,他还曾协助警方抓获过吸毒人员,具备一些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请法院是量刑时予以考虑。
在审理中,被告人陈远峥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表现出一副伏首认罪的姿态,先后共5次低头表示对指控无异议,“我没有哪样可以说的”。在接受法官、检察官讯问时,他简单而又明确地交代了自己的作案经过。
问:案发之前,受害人程伟峻是否向你亮明了身份?
答:他出示了一下证件,但是没交给我看。
问:你为什么会用刀刺他?
答:他要抓我去派出所,我不想进去,感到很害怕……我一时生气,就杀了他。刺了几刀我没数,朝着他的胸腹部,大概有八九刀吧。
问:作案后你又干了什么?
答:我跑回家去,换下身上的衣服,藏了起来,然后就出去买毒品。
问:你吸毒有多长时间了?
答:大约从1987年就开始吸了。
庭审中查明,被告人陈远峥是一名毒瘾很深的瘾君子,曾多比次被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还曾经因犯盗窃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
5、检察机关和受害人家属:请求对被告采取最严厉的惩罚
根据案发后对殉职民警尸体的检验,程伟峻胸腹部被刺中多达9刀,而且,有6刀都贯通伤,直接伤及了体内多种器脏。被告人手段如此之残忍,让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也忍不住多次使用了一些充满感情色情的词汇。公诉人赵刚指出:被告人陈远峥是一名长期为非作歹的吸毒者,即便是他的家人对他也是深恶痛绝,连搬家都不愿意告诉他。而他刺向被害人那几刀,同时也刺伤了整个人民警察队伍,以及人民政府对社会正常秩序的管理体制。因为,请求法院对被告适用最严厉的惩罚。
就陈远峥的罪行,法院指定辩护人刘书林律师也认为不存在任何异议,但同时提出被告的作案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既并非蓄谋作案,而在其归案后,他还曾协助警方抓获过吸毒人员,因为,具备一些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请法院是量刑时予以考虑。
由于案情重大,在经过55分钟的审理后,审判长马豫昆宣布将择日作出一审判决。审理结束后,程伟峻的妻子齐梓伊和年迈的婆婆相互搀扶着,步履蹒跚地走出了法庭,接受采访时,两人还是难以控制自己内心的痛苦。"我们的儿子快两岁了,事发后,我带着儿子一起去殡仪馆,见了他爸爸最后一面。但直到现在他都还没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在家里玩时经常突然就叫爸爸、爸爸……"齐梓伊咬着牙一字一顿地说:"是的,我们太狠陈远峥了,我们全家都觉得,他必须被判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