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2日电(实习生周昌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作出一审判决,掐死清华教授女儿的公交车售票员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05年10月4日下午,清华大学教授晏思贤夫妇带着14岁的女儿晏继勤去西单图书大厦买书。 在726路公交车上,北京巴士公司41岁的售票员朱玉琴与晏继勤因票务问题发生纠纷,朱玉琴用手掐晏脖子、打晏头部后导致其昏迷,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05年11月9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作出尸检报告,确认晏继勤是受外力窒息死亡。2005年11月12日,朱玉琴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准逮捕。2005年12月10日,此案移交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侦查起诉。2006年3月7日和3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审理此案。
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朱玉琴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严惩。鉴于朱玉琴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有自首情节,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