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拥有200多辆出租车的出租车公司老总致信《中国青年报》,说自己“再也忍不住了”。他坚决反对“出租车行业存在暴利”的说法,并认为一些媒体对北京出租车成本和利润的计算不够科学(5月12日《中国青年报》)。
这位老总试图从十个方面反驳“出租车行业是暴利行业”的结论,最后他发出了呼吁:出租车公司是纯粹的企业,不应赚取利润吗?为什么就不能调价?国有中石油去年利润1300亿元,但多年来涨了10次以上的价,这世上还有公平吗?
如此话语对于我们并不陌生。这让笔者想到了房地产商任志强的一句“表白”:“房产品牌就应该是具有暴利的。”对出租车行业或者那些自身应该成为暴利行业的人士来说,为了利润,没有什么话语是他们不敢说、不能说的,并且还要赤裸裸地多说多做,如这位老总和任志强。而我想说的是,出租车行业或其他行业赢取合理利润是没有任何人会反对的,公众反对的仅仅是超出正常利润范围的利益——暴利。暴利已经成为公众和社会的负担。为什么不能反对呢?
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能吃到面包,喝上美酒,这并非出于面包师、酿酒师对我们的恩惠,而是由于他们对自身利益关切的结果。”正因此,我们也不必惊诧于种种“暴利合理”的言论,但要记住斯密的另一句话,在市场上,“每个人都力图应用他的资本,来使其生产品能得到最大的价值。一般来说,他并不企图增进公共福利,也不知道他所增进的公共福利为多少。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他个人的利益”。那么,对于社会来说,为了公众利益和秩序的和谐,就应通过法规、政策来限制暴利行业的不合理所得,以维护公众的公共福利水平。
朱四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