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5月13日电(耿学鹏、岳红革)西安一名普通的保险业务员在短短7个月内竟侵吞保费270多万元,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日前依法起诉这起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客户巨额保金案。
被告人名叫王强,今年38岁,原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南大街营销服务部的保险代理人。 经公安机关侦查,王强自2004年11月起至2005年6月为公司联系了多笔巨额保险业务,但客户交付的保险金却源源不断流入他个人腰包。
王强2004年11月29日收取客户李某保险费23万元人民币,随后用他手中保险公司收款收据的“客户联”为李某开具25万元国寿团体年险收据。为处理剩下的收款收据“记账联”,王强借用他人身份证办理虚假保险业务交回公司。就这样,23万元保费全部被王强侵吞。
得手一次后,尝到甜头的王强更加肆无忌惮。他2005年1月和2005年3月以银行转账、转账支票以及支付现金等方式,分别从潘某和谢某、陈某两组客户手中得到47万元和79.9万元保费,然后故伎重演,用收款收据“客户联”为客户分别开具50万元和85万元的国寿团体年险收据,最后假借他人身份证办理虚假业务回馈保险公司。
实际上,王强的犯罪手段并不怎么高超,主要是为客户超额开收据和办理虚假保险业务“顶包”,但这一伎俩在案发前竟屡试不爽。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王强2004年11月至2005年6月间,利用履职之便侵吞客户投保金270多万元。这些赃款主要被王强用来吸食毒品和吃喝玩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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