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高路报道
28岁的石家林死了。这名来自山东的农民工,本在上海一家塑管制造企业当印花工。今年在老家过完春节,还没返回上海,不知什么原因,鼻孔竟不停地流血,被家人送到乡上的卫生所时,已经没救了。 老乡说,他死得很惨。
知情者说,石家林的死,与他从事的工种有关。根据有关规定,印花工属于有毒有害工种,从事这类工作,环境应通风,劳防用具的配备及营养补贴必须到位,同时还需定期体检。
然而,上述种种要求,石家林所在的这家塑管制造企业没有做到。据披露,这家企业到劳务市场招收的农民工,有的干了一天,就因受不了难闻的气味而离开;有的坚持干了几天,浑身发痒,直发皮疹,只能无奈地离开。目前,那些还坚守在印花机前的农民工,大多是因为“老板给100元加薪”才留下的。
石家林因为家境贫穷,戴着口罩干了3年。
上海:事故死亡者农民工居多
石家林的遭遇并非个例。有数据显示,2005年,发生在上海的生产安全死亡事故391起,死亡413人,其中进城务工者299人。
在全国范围,据统计,目前有1600万家企业存在有毒有害作业,而受危害的重点人群是农民工。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进城务工者中的绝大部分人,还是在各类保障缺失的情况下从事着这些或艰或险的工作。
在上海真大路上一家化工仓库打工的老黄来自河南农村,他每天干活的地方粉尘弥漫,炭黑粉一旦粘到身上,就洗也洗不掉。
由于多年和粉尘打交道,老黄患有严重的呼吸道疾病,咳嗽得厉害。“咳得实在受不了,就自己买点便宜的消炎药吃,老板从来没管过。”目前,他的一群工友中,已有好几个得了重病没法干活,回了老家。
活命之忧
对于不少进城打工者来说,“安全生产”一词,就像一个冰凉的惊叹号。
与他们心头的担忧痛楚相伴而行的,是这样两组数字:
一组是卫生部公布的2005年职业病防治形势。数据显示,全国每年报告职业中毒和农药中毒病人近3万名,受职业病危害人数超过2亿,这其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工。农民工承担着城市人不愿或不敢做的“高危活”,是患职业病的高危人群。然而,他们由于缺乏稳固的劳动关系,在健康或生命受到侵害时,往往得不到有效保护,待到发病却为时已晚。
另一组,来自国务院研究室日前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数据显示,全国每年因工伤致残人员近70万人,其中农民工占多数。
《报告》指出,农民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很差,往往缺乏最基本的劳动保护。农民工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劳动环境差、危险性高的劳动岗位,拿着最低的工资,却干着最重、最苦、最脏、最累、最危险的活,但与此同时,许多企业使用缺乏防护措施的旧机器,噪音、粉尘、有毒气体严重超标,又不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对农民工不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致使其发生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比例高。
多年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工作,至今我国已经发布或实施了150多项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500多项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对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也直言:在一些地方,这些法规尚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
“要想挣钱,就该玩命”?
有评论指出,农民工群体所缺乏的权益保障,集中表现之一在于其生命权和健康权得不到社会的尊重和维护。无怪乎,人们不难听闻“某某建筑工地因没有安装防护网,致使建筑农民工伤亡”等消息。
与之相衬的是,记者采访发现,在城市里,不少招用农民工的企业往往抱有这样一种观念,即认为农民工进城无非是为挣钱,“他们是自愿干城里人不敢干的玩命活儿,给他钱就是了”。
“进城务工者,绝不是理所当然的‘玩命’一族。”上海目前唯一一家“农民工读书会”会长胡一心对记者说。他认为,农民工挣钱大多是为了糊口、活命,如果让他们把命都搭上了,还谈何打工;同时,一个正当壮年的农民工,是家庭的顶梁柱,如果在打工中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对家庭的打击将是毁灭性的。因此,虽然多数农民工为了家庭的生计,往往愿意去冒工作中的种种风险,但这绝不能成为一些企业漠视他们生命的理由。
有专家指出,包括尘肺在内的许多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通过全面的防控可把危害降到最低程度,事实上,多数职业病是管理不善造成的。一些企业法制观念淡薄,社会责任缺位,患病的农民工不但得不到合理补偿和及时治疗,甚至被老板以各种理由一赶了之,病情不断加重甚至失去生命。
“生命面前人人平等,不存在高低贵贱之分,也没有城里人与乡下人之别。如果以为农民工是为糊口挣钱,危险的活儿就该他们上,同时也不必考虑生命安全保障措施,那是一种非常可怕的生命歧视。”胡一心认为,对于农民工群体面临的种种问题,在强调“人文关怀”,努力帮助解决子女入学、精神文化需求等难题的同时,更不能忽视绝大多数农民工工作的性质和特点,放松了“生命关怀”,因为“生命关怀”是“人文关怀”的前提和基础。
对农民工“生命关怀”,各级政府始终关注和重视,近段时间,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和举措。
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强调,企业必须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和卫生权益,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管职责;《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说,有关部门将通过强化政府责任、严厉惩处违法、建立监督机制,以及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等措施,使不法企业主有所顾忌,不敢违法……
5月5日,辽宁省沈阳市卫生监督部门表示,今年沈阳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将以“农民工”为重点,同时,对举报、投诉侵害农民工职业健康权益的市民给予奖励,最高奖金额为1万元。此前,卫生部宣布,将于年内在西部、北部、南方沿海城市设立职业病监测点,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摸查农民工职业危害和健康状况,并以此为依据,试点为中小型企业和农民工提供相适应的职业卫生服务。
前不久,党中央倡导安全发展,强调“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要建设安全保障型社会”。可以预见,随着不断强化社会对农民工的生命意识,农民工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将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
(新华社专稿)
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