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齐宇强)5月10日至13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理率领的省人大农业执法检查组,在咸阳市和淳化、三原,就《农业法》、《土地法》及《实施<农技推广法>办法》的贯彻执行及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邓理指出,要认真贯彻执行《农业法》等相关法律,全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检查组先后深入到4个乡镇、8个村的田间地头、农家院落了解情况,并召开了3个座谈会。经过检查,检查组对咸阳市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邓理指出,要在《农业法》等3个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消灭盲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认真总结贯彻3个法律法规的经验教训,做到生产者依法经营,各部门依法监督,各级人大依法检查。
谈到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邓理强调,要按照《农业法》的要求,切实建立农业投入的长效机制,地方财政对农业的投入要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要多渠道引资,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农业部门对资金的使用,要发挥管理的主渠道作用,要追踪资金投入后所产生的效果。要更加合理地布局农业体系,既要稳定现有的农业科技队伍,又要补充新鲜血液,还要解决农业科技部门的经费。同时,各级政府要管好用好土地,切实解决好越来越难的占补平衡问题。针对土地管理量大面宽的实际,各级政府要加强管理和执法力度,对土地管理上的有关法规进一步细化,才能取得经济发展和农民利益双赢的效果。
省人大农业执法检查组还从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解决经济快速发展与占用土地的矛盾等方面,向咸阳市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