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记者樊天晴)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局了解到,到2010年底,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将控制在115.4万吨以内,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15%以上。从明年起,对仍不能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企业将限期治理和停产整治。
我省要求,今年底前将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指标逐级分解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并落实到排污单位。火电厂尤其要严控排放量,依法领取排污许可证,新建、扩建燃煤机组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