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五月十三日电(记者陈静)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上海市检察院等五家单位最近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广重大建设工程争创“双优”活动的意见》。这份《意见》的颁发和执行,是治理商业贿赂,减少、预防建筑领域违纪违法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一项重大举措。
四月二十五日,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上海市检察院、上海市监察委、上海市建工委、上海市建委联合下发了《意见》。这是中国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中,首次由省市一级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等部门以文件形式,对建立建筑行业的廉政保障机制提出规范和要求。
《意见》明确规定,凡列入市、区、县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均应按此意见开展争创“双优”活动。上海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带有强制性的规定,保证了今后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都将建立廉政保障机制。有人说,它标志着这一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又迈上了新台阶。
数据显示,自一九九三年截至二○○五年底,上海建设工程总投资额达一点二万多亿元人民币。近年来,上海大批基础设施工程、房地产项目工程相继开工建设。目前,上海现有各种建筑工地仍有两万多个,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七千多家,从业人员达一百六十多万。巨额资金的投入,一旦管理不善,将极易发生权钱交易等违法犯罪。
一九九三年,闵行区检察院在上海焦化厂工程建设中,与工程建设同步开展各项预防活动,并提出要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这种形式成为创“双优”的雏形。十多年来检察机关先后参与创“双优”活动达二百六十多项,并催生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取得了显著效果。
在违法违纪、职务犯罪案件明显减少的同时,工程质量明显提高,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开展“双创”活动中发现的职务犯罪案件不到十件,二百六十多项活动工程至今没有发现一件有严重质量问题。不但绝大多数工程没有突破工程预算,很多还节省了费用。如浦东机场一期工程就节省造价十亿元人民币。
随着时间推移和情况变化,创“双优”活动也面临新的问题。其中包括开展创“双优”活动的工程在同期上海建设总量中所占比例较小,远不符合建立预防体系要求;没有形成一套规范性并带有强制性操作规程;全上海创“双优”活动发展不平衡。有关人士表示,建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呼唤长效机制。
《意见》的颁布,正是顺应建筑单位对廉政建设的需求,更意味着预防职务犯罪在该领域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据悉,《意见》还将开展争创“双优”活动与建设单位的考核评比结合起来。关于执行这一意见的具体操作模式,正在研究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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