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拉萨5月14日电(记者德吉张家伟)西藏各级文物部门从1999年开始,开展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馆藏文物的建档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了10万余件文物的登记造册工作,建立了较规范的文物档案。
这是记者从14日上午在拉萨举行的西藏文物保护成就展开幕暨全区文物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为加强对文物馆藏品的保护与管理工作,西藏文物部门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对藏品进行科学检测和维护保养,使相当数量的残损文物得到了及时修复、去锈、消毒、杀虫、裱糊等技术性处理,馆藏品的保存状况和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西藏文物部门还开展了文物征集工作,使流散民间的大量珍贵文物得到了妥善科学的保管。迄今为止,西藏文物收藏单位征集和受赠了各类文物标本及现代艺术品6000余件。涉及内容广泛,包括木刻经文板、石刻佛像、唐卡、化石等,收藏价值和研究价值都非常高。
据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局长尼玛次仁介绍,为迎接今年6月10日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西藏将从14日开始,在全区开展文物宣传月活动,通过举办成就展览、悬挂横幅和宣传画、召开座谈会、开展文物保护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文物保护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
此次举办的“西藏文物保护成就展”共分为七个单元,分别从亲切关怀、考古调查与发掘、古建筑保护与修缮、藏品保护与管理、法规建设与宣传、流散文物管理与社会捐赠、学术研究与文化交流七个方面展示西藏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基本轮廓以及几代文物工作者在文物保护的众多领域所取得的成绩。
西藏目前有各类文物点2000余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78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自治区级55处,市(县)级96处。全区有各级文物管理专门机构16个,从事文物保护工作者近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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