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颜斐)北京郡王府游泳馆在向游泳时猝死的泳客家属赔偿后,向保险公司理赔却遭到拒绝。为此,游泳馆将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昨天,朝阳区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2005年1月,游泳馆与华泰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购买了“公众责任保险”及附加险“游泳池责任险”,并约定“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保险人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