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据深圳商报报道,中国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正式向社会公布了深圳市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的有关条款,在深圳市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所有全日制学校、幼儿园都依法可享受保险保障。该保险已于2006年4月26日零时起生效起保。
与过去的保险相比,深圳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保险的赔偿标准大大提高。该保险将每人每年基本赔偿限额提高到人民币30万元,每所学校每次事故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在此基础上,中国人保为充分保障校(园)方,在上述基本赔偿限额以上免费提供累计5人次每人每年30万元的超赔保障。也就是说,最高可能获得的超赔保障达到每人人民币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