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近日,重庆杨森实业公司企业网站上醒目地挂着一条公告,称该公司已对美国强生在中国注册“杨森”啤酒商标提出异议,并得到国家有关部门受理。
重庆杨森董事长任立民介绍,重庆杨森从事白酒生产多年,并于1999年获得国家商标局核准的第33类“杨森”白酒注册商标。 然而,去年6月,该公司从国家商标局发出的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中获悉,美国强生在中国注册的第32类“杨森”啤酒商标通过初审。
此后,重庆杨森委托北京一商标代理机构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恳请该局依法撤销初步审定的美国强生“杨森”啤酒商标。其主要理由是,重庆杨森拥有的第33类“杨森”白酒注册商标在先,且已投入大量宣传推广费用。美国强生申请注册的“杨森”啤酒商标虽列第32类,但两者都含酒精成份,服务方式及售卖对象也相同,事实上应为类似商品。有关法规规定,类似商品不能注册相同商标,而美国强生申请注册商标竟使用了与重庆杨森拥有商标完全相同的“杨森”二字。目前国家商标局已正式受理重庆杨森的商标异议申请。
西南商标事务所副所长陈晓葵分析,白酒、啤酒在商标分类上虽不交叉,但确有关联性,以前曾闹出过燕京啤酒与燕京白酒的商标之争。此番重庆杨森叫板美国强生有一定道理,但前景如何不好说,关键看下一步答辩中双方如何表现。
记者 陈斌
来源: 华龙网 2006-05-15 06:05 编辑: 维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