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边境地区治安形势和周边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要做好新时期边防群众工作,就必须要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必须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在坚持的前提下创新。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到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对实施“爱民固边”战略、建设“平安龙江”的现实意义。
促进警民关系和谐,最重要的就是警民之间的交往。作为边防干警,必须把促进警民关系和谐作为工作的出发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群众法律观念增强,新时期的警民关系,已不再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而是服务与管理的关系,边防干警对此必须有充分的认识。第一,要充分认识到良好的警民关系是完成各项公安边防保卫工作的重要保障,作为一名边防干警要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搞好警民关系的自觉性。如在调查处理案件时,在与群众的交往中,要讲究艺术性,做到换位思考。这不单是方法策略问题,而是政策水平和群众观念问题。第二,对自己工作性质要有正确认识。避免权力泛化,以权谋私,把权力当作交易的砝码;避免角色淡化,边防干警是人民警察,也是现役军人,这一双重角色要求其必须履行保护人民、服务人民的义务,急群众所需、想群众所想,但个别干警警察意识、军人意识淡薄,当群众有困难时视而不见,当群众有危险时退避三舍,当群众求助时爱搭不理,影响了边防干警声誉和形象,影响警民关系和谐;避免角色异化,虽然充分认识到自己所担当的角色,由于素质和认识问题,不能很好履行职务,导致自己担当的角色发生异化,甚至蜕变,有的会导致当事人上访复议案件的发生,给部队造成负面影响。第三,对群众和对工作对象,要有正确认识。把群众当作主体,充分尊重群众的权利,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只要我们能够充分认识到新时期警民关系的重要性,才能够更好地用行动努力促进警民关系和谐,为建设“和谐龙江”做出贡献。(作者单位:鹤岗边防支队光明路边防派出所)(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