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余万赃款送给情人挥霍
芙蓉区原区委副书记刘强涉嫌受贿、贪污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 此案拟于明日开庭
本报讯
收受请托人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0余万元,将40余万元赃款送给情人挥霍。犯罪嫌疑人刘强利用其担任长沙芙蓉区分管城市建设的副区长、常务副区长和芙蓉区区委副书记的职务之便,以权谋私,用手中的权力进行权钱交易。记者从检察机关获悉,芙蓉区区委原副书记刘强涉嫌受贿、贪污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长沙市检察机关目前已对其提起公诉,法院拟于明日开庭审理此案。
2005年4月7日,中共长沙市纪委发现刘强违纪违法犯罪线索,并掌握其涉嫌犯罪的事实证据后,对刘强隔离审查并实施“双规”。同年5月30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同日,长沙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强立案侦查,并依法执行刑事拘留。同年6月10日依法对其执行逮捕。
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刘强利用担任芙蓉区分管城市建设的副区长、常务副区长和芙蓉区委副书记的职务之便,从2000年1月至2005年1月,在主管芙蓉区政府大院基建工程、芙蓉区火星路一期与二期工程、荷晏路工程和火车站广场扩建工程等项目过程中,在工程发包、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付款中,为请托人谋利,收受请托人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0余万元。此外,刘强还涉嫌贪污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
记者 熊智能 文/图
心存侥幸收礼到心安理得受贿
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1995年,刘强第一次收受业务往来单位的烟酒和千元红包,此后发展到一次收受他人数十万元现金和房产。
刘强从农村走进高校,继而成长为一名握有实权又跨进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实权在握的他公权私用,违法乱纪,最终难逃法网,其堕落的轨迹触目惊心。
第一次收的是千元红包
金钱诱惑使刘强从收受红包礼金发展到收受巨额贿赂。刘强自己曾交待,他的自毁是从一点一滴开始的。
1995年,当刘强第一次收受业务往来单位的烟酒和千元红包时,心里曾犹豫过,但这个相当于他个把月工资的红包,诱使他由心存侥幸收礼发展到心安理得受贿,其中一次就收受他人数十万元现金和房产,一发不可收拾,短短几年便非法聚敛起巨额财产。
制造假象谎言欺骗领导
据刘强的同事介绍,刘强平时很少接受吃请,甚至还退还过别人送来的巨额礼金。他在主管城建等方面的工作期间所收受的贿赂,大多是在帮请托人谋取利益后,或直接收受,或以借款为名索要,作案手段十分隐蔽。一工程队老板刘某为承接工程,曾以10万元现金贿赂刘强,被刘强如数退还,而当刘某从刘强手里接到工程后,刘强又以借车的名义占有对方的新车归个人及家庭使用。
为隐蔽赃款,在银行存钱时,刘强费尽心思伪造数张身份证。为掩盖其非法收受他人房屋的犯罪事实,刘强甚至还以房屋租赁的假象和谎言欺骗领导和同事。
侵占公用房产供情人使用
为方便儿子读书,刘强明目张胆地要别人为其购买学校附近的住房;为亲属,他用非法所得购买房产,供亲属牟利;为情人,他索贿受贿,将40余万赃款送给情人挥霍,甚至侵占原郊区粮食公司公有房产,供情人使用。
本报记者 熊智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