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深圳5月14日电为解决公安机关在互联网公开管理、公开执法上的缺位,公安部日前决定在重庆、杭州、宁波、青岛、厦门、广州、武汉、成都等8个试点城市,率先推广深圳公安机关的做法,设立网上“虚拟警察”,把公安机关互联网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管理总体框架,公开管理互联网。
针对互联网管理上出现的新问题,深圳市公安局在全国率先推出“虚拟警察”,在网上值勤巡逻,对网上造谣诽谤、淫秽色情、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在网上公开制止、公开查处、公开教育警示,并与网民网上沟通、互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此外还给论坛配备信息“保安员”,在重点网站设立“治安岗亭”,落实网站、网民的责任。
13日闭幕的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管理会上,会议决定从今年6月起在第一批八个试点城市推广深圳的做法。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指出,推广“虚拟警察”,各地要做到“五个落实”:落实网上管理责任,建立“网上虚拟社区警务制度”,实行24小时网上巡查;落实公开管理措施,公安机关要建立网上案件报警网站和报警岗亭,公开维护网上公共秩序;落实网上防控工作,落实论坛、聊天室等栏目版主的管理措施和责任,建立网上案件发案倒查制度;落实工作规范和工作机制;落实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各项措施。
“虚拟警察”试点,要基本实现以下目标:网上“公共场所”“见警率”、“管事率”明显提高;网上“公共场所”有序可控;网上有害信息数量明显下降;网民基本满意。名词解释“虚拟警察”
“虚拟警察”指的是民警像在社会面上巡逻一样,在网上公开亮相,公开执勤巡逻,接收网民对网上案件报警,答复网民网上法律咨询,宣传互联网安全法律法规。
“虚拟警察”主要功能:一是警示功能,在网上违法犯罪高发部位和一些网上复杂场所,设立“警警”“察察”公开巡逻;二是宣传功能,网民点击“警警”“察察”图标,便可进入其后台网络空间,看到信息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安全防范知识;三是服务功能,网民可通过点击“警警”“察察”进行网上报警、求助、咨询等,后台值班的网监民警会以“警警”“察察”名义予以答复,为网警网民架设了一个沟通和服务的平台。(a16)(新华)编辑: 栾晓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