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辆在天津开发区行驶的运输车辆因为从工地开出时未进行冲洗,带泥上路,污染了几条大马路,并被天津开发区行政执法局人员依法处以1万元罚款。企业表示他们会尽快利用冲车设施,避免发生类似情况。
该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保证开发区的空气质量今年好于二级空气质量标准的天数能达到国家要求的80%以上,开发区由行政执法局、建设发展局、环境保护局等九单位组成的扬尘治理小组开展了大量的治理活动。
建发局负责人也向记者介绍了他们的防治办法:施工单位出入口必须作道路硬化,长度要达到30米,出入口要设冲车设备并利用好,裸露地面要有降尘措施,散体物料要进行苫盖,工地要有围挡,工程和生活垃圾要及时清理。
(李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