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5月15日电(李富、海东)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检察院日前批捕了一个靠传销非法获利高达300万元的犯罪团伙,4名重庆籍犯罪嫌疑人和一名广东籍犯罪嫌疑人被捕。
2005年6月,重庆籍的无业人员幸某、尤某、冉某、李某和广东籍的冯某流窜到赤峰市红山区,组织人员在赤峰地区以销售“梦丽雅”牌化妆品为名进行非法传销。 他们先将亲属、朋友、老乡骗过来,通过集中授课方式向参加人员勾画行业发展前景、灌输发财梦想,并动员参加人员加入传销组织,将其发展成自己的下线。新加入成员以2900元价格购买一套“梦丽雅”化妆品,成为业务员,取得发展下线的资格。业务员根据发展下线的人员数量,相应获得提成奖、育成奖和差额奖。
今年4月份,这一非法传销组织被人举报后,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和工商分局迅速将非法传销犯罪团伙人员抓获。案发时,这一非法传销组织已发展成员近百人,幸某是“梦丽雅”牌化妆品赤峰地区“总代理商”,违法所得100余万元;李某、冯某、尤某和冉某是赤峰地区“总经理”,每人非法获利都在3万至5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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