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5月15日电 (记者丁静)记者15日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根据《陕西省法院贯彻落实〈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2004-2008)〉实施意见》,2006年以后,陕西省各级法院将形成“培训、考核、任用”三位一体的法官晋职晋级制度。
为改革法院教育培训体制和模式,完善各项教育培训制度,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正积极筹备国家法官学院陕西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