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六年硕士被撤告母校
原告当年伪造学历报考并毕业,校方称撤销学位有助学风整顿
12年前报考研究生时,陈颖(化名)把肄业证书伪造成毕业证书,从而获得报考资格。没想到在顺利完成学业、研究生毕业工作6年后,忽然被母校以报考时造假为由撤销了学位,“被打回原形”的他对这个处理不服,一纸诉状将中山大学告上了法庭。 昨天上午,该案在海珠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大专肄业伪造毕业证考研
今年38岁的陈颖是湖北省红安县人,1986年考入武汉水运工程学院(现武汉理工大学瑜家头校区)船舶及海洋造船工艺及设备专业学习。因为几门专业课不及格,1989年,学校给他颁发了肄业证书。1994年11月,陈颖伪造了大专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参加了中山大学199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顺利通过考试,被该校哲学系中国哲学专业录取。
顺利通过研究生课程的各种考试后,1998年7月,陈颖分配到广东省高等教育出版社工作。到1999年6月,陈颖的论文也通过了答辩,他被学校授予哲学硕士学位。
“当时以为考研政审通过就没事了,读研究生三年期间我都没想过造假的事儿会被发现,工作后更加以为这事已经过去了”,陈颖说。
毕业六年硕士学位被撤销
2005年7月20日,广东省高等教育出版社的上级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经过调查致函中山大学,说陈颖在报考研究生时存在弄虚作假欺骗学校的情况,要求对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进行复审,并将结果报送教育厅。
2005年11月18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和监察处的有关负责人,与陈颖本人当面谈话询问有关情况,陈颖承认了他在报考研究生时确有造假行为。此后,中山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对他的报考造假行为进行了复审,并在去年12月31日作出了宣布陈颖毕业证书无效和撤销其硕士学位的决定。
和学校多次交涉没有结果后,今年3月24日,陈颖一纸诉状将中山大学告到海珠区人民法院,要求中大撤销关于宣布他毕业证书无效及硕士学位的决定,并登报向他赔礼道歉。陈颖说,学历学位被撤销,成为单位辞退他的借口,给他的名誉和财产都造成了损害。
中大撤销学位是否越权
在昨天上午的庭审中,陈颖及其辩护人表示,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陈颖的造假行为已经远远超过这一处罚期限。而且,陈颖在取得硕士学位上并无舞弊行为,没有违反学位条例。根据有关规定,宣布毕业证书无效是教育行政部门的职权,而学校作出此决定属超越职权。
对此,中山大学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辩称,陈颖通过作假获得报考研究生资格是事实。该校所作处理是一种特殊处理行为,而不是一般的行政处罚。中大强调,“如果他的请求还能得到支持的话,不仅对其他诚信考生不公平,而且使大学对舞弊行为作出的惩戒措施失去警示意义,无异于鼓励考生作弊和学术造假。”
“被打回原形我能承受”
昨天下午,陈颖接受了本报专访。他说,大学时对专业不感兴趣,曾要求转系没有成功,他只好硬着头皮读下去,原以为读研之后会重新开始,谁知道12年后他还是被“打回原形”。
记者:要是当初发现你的作假行为,不让你报考,你会怎样?
陈颖:我可能会继续打工、做生意,也可能报考其他允许肄业生报考的学校读个学历。 记者:入学和读书三年时间,担心造假的事情被学校发现吗? 陈颖:不担心,尤其是分配工作以后,我绝对没有想到报考造假会让中大撤销我的硕士学位。
记者:你觉得中大撤销你硕士学位的决定,对你有什么影响?现在的你是和12年前一样,还是?
陈颖:我同事担心我会自杀,怕我受不了。我个人相信法制会发挥作用,自己也做了相应打算,毕竟我已经受了相应的研究生教育,即使中大撤销我的硕士学位。不过,做了错事,就要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