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雷娜来源:
本报讯(记者雷娜通讯员刘颖)因为生活窘迫和无法承受心理压力,16岁的未婚妈妈小玲(化名)便杀死了刚刚生下的女婴。5月12日,小玲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大兴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1月28日早晨6时许,在大兴一家制造厂食堂上班的工人到食堂外的空地上拾柴时,看到一个赤身裸体的女婴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脑后和肚脐眼周围还有血迹。 民警赶到现场,确定女婴刚出生不久但已死亡。经法医鉴定,该女婴因被软性团状物堵塞呼吸道,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通过调查,民警初步认定,在与制造厂一墙之隔的某食品厂上班的小玲为婴儿的母亲。谈及女婴,小玲多次失声痛哭,几乎昏厥过去。待其情绪稳定以后,民警再次询问时,小玲承认了自己是女婴的母亲。
据了解,现年16岁的小玲两年前从老家来到大兴一家食品厂打工。2005年的一天,年幼无知的小玲与交往几个月的男友发生了性关系。两人分手后没多久,小玲发现自己已怀孕,但她没敢上医院做流产,还经常穿臃肿的衣服以掩饰日渐隆起的腹部。检察官在调查其领导和同宿舍工友时,大家均不知道小玲曾怀孕。
2006年1月27日,因临产而腹痛的小玲向单位请假休息。次日凌晨2时许,疼痛难忍的她在宿舍厕所生下一女婴。小玲说,她年纪还小,工资待遇也不高,怕生下孩子后被人耻笑,便萌生了杀死亲生骨肉的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