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哈市呼兰区方台镇东沈村农民宋德文被当地公安机关——原呼兰县公安局刑警队超期羁押了7年零8个月,共计2795天。2002年10月21日,当地公安机关将其释放。2003年10月21日,解除取保候审。哈市呼兰分局不久前撤销了对宋德文的起诉。呼兰检察院的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他们会积极处理此事,尽快给当事人一个答复。
7年冤案期待国家赔偿
2002年10月21日,对于宋德文一家来说是一个难以忘记的日子。当天早晨,宋德文的儿子突然接到了当地公安机关打来的电话,“到看守所来接个人。”“接谁?”对方告诉他,宋德文。
几个小时后,宋德文的亲戚火速赶到看守所,用棉被把宋德文包了出来。
“爸,你还没死……”这是宋德文的老儿子初见他,压抑着泪水和满腔悲愤喊出的第一句话。是的,他还没死。拖着一双残腿,守着一个昏黄的电灯泡,他硬是在看守所里熬了7年。然而,对于他的亲属以及朋友来说,作为社会人的宋德文早已经消失了。早在1997年前后,宋德文的户口即被注销。妻子户口簿的婚姻状况一栏注明“丧偶”。至他出狱为止,老伴守了5年的“活寡”。
宋德文成为杀人嫌疑犯后,当地媒体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进行了广泛报道,宋德文七十多岁的老母亲和一个儿子承受不了沉重的心理打击先后离开人世。
涉嫌强奸杀人被抓走
宋德文的噩梦开始于东沈村发生的一起凶杀案。
1995年2月20日晚,村里发生一起凶杀案,村民齐云桥(化名)的妻子在家里被人杀害,死者患有痴呆症。那么宋德文又是怎么与这起凶杀案联系上的呢。
他做了如下的陈述,“那天16时许,我接待了从康金镇来东沈村贩马的两个人,因为我打小喜欢马,会选马,就帮助他们联系了3位村民来买马,我也看好了其中一匹淡黄色的马,但手头没钱。当天晚上,两个卖马人就在我家里住下,18时多,我和老伴商量去亲戚姜祥家借1000元钱,把看好的马买下来。当我从姜祥家出来,走到村学校大门东侧时迎面碰见一帮人,村民齐云桥背着妻子杨某从村诊所回家,杨浑身是血,我便用手中的电筒给他们照路。后来,齐云桥的嫂子把手电借了去,她还告诉我:‘我们老小子的媳妇被人杀了。’我回到家里将刚才遇到的事情告诉了老伴,待了一会儿我就去齐云桥家取手电,是齐云桥的岳父杨某把手电还给我的。”
杀人案发生后,公安部门对村里人进行了排查,当找到宋德文时,他如实汇报了案发当天晚上出门借钱前后的经过。然而,万万没有想到22日19时许,当地派出所的人来到宋家,将正在看电视的宋德文按倒在炕上。然后,拿走了一把杀猪刀和宋德文的几件衣服,把他押进了原呼兰县刑警队。
7年里只提审过3次
说起自己在看守所的日子,63岁的宋德文忍不住失声痛哭。据介绍,被羁押的2795天里,办案人只对他提审过三次。
被押进刑警队后,原呼兰县公安局组织办案人对其进行了三天三夜的突审。突审之后,宋德文下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吃饭、上厕所都是由同监犯人伺候。半年之后,看守所成立了病号监室,他才由在押号调到病号监室。
对于宋德文来说伤痛是次要的,更让他无法忍受的是无限期的羁押。他经历了一个怕提审怕起诉到盼提审盼申冤的过程。然而,申冤的机会太少了。
1995年8月14日,哈尔滨市检察院的办案人来到呼兰第一看守所,第一次对其进行提审,让宋德文看到了光明和希望。他向检察官喊冤,并且详细地反映了自己是如何含冤被押进了呼兰第一看守所。提审后,检察官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取证核实,认为本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退回原呼兰公安局补充侦查,一拖两年。
1997年3月19日,原呼兰县公安局预审科和原办案人对其进行了第二次提审。宋德文再次鸣冤。因见宋德文态度坚决,办案人打消了让他认“罪”的念头,从此案子就一直被搁置起来。
在看守所里,宋德文度日如年,他守在窗口等待提审的那一天,一年、两年……熬白了头发。
2002年,全国公安系统开始清理超期羁押案件。9月的一天,哈市政法委有关人员来到看守所对宋德文进行了第三次提审,向他询问了被关押过程和办案人员的情况后,政法委的工作人员离开。
一个月后,看守所工作人员对他说,“恭喜你,签了名你就可以出去了。”并给了他一个纸片。宋德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看了一眼,纸片上写的是取保候审通知书。
羁押期间户口被注销
回到家,宋德文才知道7年时间家里已经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的变故。
在宋德文被押走一个月后,原呼兰县公安局为表彰办案人破案有功,配合当地媒体播出了这起重大强奸杀人案的消息,宋德文还上了画面。一时间,宋家人在村里成了众矢之的。不明真相的村民对这一家人冷嘲热讽。宋德文的母亲和二儿子经不住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在很短时间里先后去世。
“妈呀,我出来晚了。孩子,是我拖累了你。”宋德文在亲人的坟前哭得顿足捶胸,然而哭喊唤不回亲人熟悉的身影。更令宋德文气愤的是,明知道他仍在羁押,可县乡村三级政府却提前把他的户口给注销了。
宋德文的老伴李淑兰说:“宋德文被抓走后,他本人的承包田和口粮地都被村委会收回了,在换新户口簿时,宋德文从上面消失了。最令人不解的是,宋德文也没被枪毙,被关在看守所,可我的户口簿上竟被人写上了‘丧偶’二字,我成了寡妇。”
宋德文初回“人世”,面临的最大困难不是残疾的双腿、满身的伤病,而是要证明自己的存在。他拄着双拐多次到当地派出所上访,要求恢复户籍,要求为老伴正名。得到的答复是:户口不是他们给注销的,当时是按照上边的要求给注销的,不能恢复。好在村委会恢复了他的承包田和口粮地,但不给补偿过去几年地被收回给他们家造成的损失。直到2004年12月16日,宋德文终于落户,他重新变成了一个有“身份”的人。
出狱4年,难讨赔偿
4月26日,记者对宋德文进行了采访。村民们这样评价宋德文:这人不抽烟,不酗酒,不赌博,被公安局抓之前身体可壮实呢,特别能干活。从看守所回来那天,是他儿子背回村的,几年工夫变成了残疾人。
宋家只有一座破旧的平房,家徒四壁,只有宋德文和老伴老两口在此居住。宋德文的老伴说,羁押期间亲属们曾多次给他送过衣物和棉被。可是公安的主管人员称,案子没查清还不能会见。并称:“他早晚得枪毙,你们就不要费事了。”出于对公安机关的信任, 宋家人不再四处打听宋德文的下落。特别是户口被注销给他们留下了宋德文已不在人世的印象。
宋德文被释放证明这起案件是个错案。“否则,7年还能查不清?”宋德文的老伴李淑兰说。
宋德文出狱后,他们一家就开始讨公道。但没想到这么一个事实清楚的案子,讨个说法这样难。在宋德文的手里有四份文件:2002年10月21日公安机关下发的取保候审决定书,2003年10月21日公安机关下发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这两份文件可证明宋德文无罪。
2005年5月23日,呼兰分局做出了《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答复意见书》,答复如下:由检察机关批捕的案件公安机关无权撤销案件,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不予赔偿,并不予受理此案。2005年10月31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做出了《复查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答复如下:因呼兰区公安分局认定你(宋德文)涉嫌杀人罪的证据不足,现已责成呼兰区公安分局撤销1995年呼公预起字第26号对你的起诉意见书,你可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申请国家赔偿事宜。
宋德文说:“哈市公安局已经做了决定,我的问题为什么还是解决不了,我坐冤狱7年,出狱后申诉用了4年,前后11年,我搞不清什么样的案子要用这么长的时间调查,给我一个清白就这么难吗?”
5月12日,记者采访了呼兰区公安分局法制科的匡副科长。据她介绍,哈尔滨市公安局做出决定后,他们已于不久前撤销了对宋德文的起诉。至于赔偿,由于此案经过批捕环节,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他应该向呼兰检察院申请。呼兰检察院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他们会积极处理此事,待调查清楚后他们会尽快给当事人一个答复。
黑龙江 生活报首席记者 王萌
·辩论话题:七年冤狱血泪史,谁该为无辜的受害人买单? 正方:当地政府部门应该付起责任。按正常的法律办事的话,何来的超期羁押案件。当地政府应该对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和一些国家机关进行彻底查清,而且对当时的一些办案人员进行处罚!给当事人一个公道!
反方:国家法律制度有待完善。发生这样的恶劣事件,是给国家立法机构敲响了警钟。我们急切的需要一系列越来越完善健全的司法制度,这样才能保障每一个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 【支持正方】【支持反方】【参加辩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