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5日讯记者吴兢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向全国法院发出《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密切联系实际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这次教育,重点突出五个方面:一是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二是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依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是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四是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五是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通知》要求,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密切联系实际,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法院工作实际四个方面紧密联系,并抓好学习文件、清理思想、培训研讨和考试抽查四个环节。通过学习教育,使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和法院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