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问题和文明陋习的治理,最值得担心的就是“雷霆万钧”换来“死水微澜”,公众置身度外成为“旁观者”或“墙头草”。而这些治理行动受到关注,引起热议,恰恰是因为它切中了老百姓关心的问题。
从5月8日开始,上海市便衣交通协管员已经在黄浦、卢湾、静安三个区开始了他们的抓拍乱穿马路者行动。 当天各个路口都抓拍了上百张照片,这些照片经过删选,送交相关单位。
乱穿马路,是国人久治难愈的顽症,“中国式的过马路”甚至成了一种不文明的代称。上海公开违规者的不文明行为,借助舆论压力,提升公民素质,不失为一种“治顽”的尝试。正像有的网友指出的,乱穿马路是中国一大陋习,要想尽快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只靠教育的和风细雨,还得依靠法律和强制措施。如果人们过马路时有所顾虑,将有助于从根本上杜绝乱穿马路的现象。
也许是“英雄所见略同”,今年四五月以来,全国不少省份和城市都先后加大了行人交通违法惩治力度。4月24日,武汉市宣布将在104个社区中,建立和完善“市民道德档案”,乱穿马路遭到交管部门处置等不良行为将被记入档案。5月5日,宁夏《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颁布,从新条例实施之日起,行人乱穿马路严重可拘留。5月10日,江苏省全面启动“不闯红灯”文明交通行动,此次行动有两大特点:一是“见违必纠,重者必罚”;二是首次规定对公务员、大中学校师生和现役军人闯红灯,还要抄告单位教育。这些举措,不仅是对广大公众呼唤交通文明的积极回应,也显示了有关部门根治交通陋习务求实效的巨大决心。
红绿灯、斑马线,不仅牵动个人的生活习惯,也关乎民族的文明图像。也许正因如此,这些尝试和举措都不同程度地引发了社会舆论的议论。赞成者认为,根治陋习用重典,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文明陋习的整治存在着容易反复的弊端。各种措施,目的是为了警示,提醒市民时时刻刻记住文明行路,不但保证城市形象,重要的是也保证自己的安全。也有人希望,在纠正老百姓的不文明行为时,执法者也能始终坚持执法文明。众人之事,众人议之。公共问题和文明陋习的治理,最值得担心的就是“雷霆万钧”换来“死水微澜”,公众置身度外成为“旁观者”或“墙头草”。而这些治理行动受到关注,引起热议,恰恰是因为它切中了老百姓关心的问题,恰恰说明了公众日益提高的参与意识和公共理性,恰恰表达了人们希望治理行动在文明和法治的轨道上深入下去取得实效的良好愿望。
其实,重典整治行人乱穿马路所引发的争论并非是孤立的,其中表达的一些意见和观点,也可经常见诸于其他社会问题治理的讨论。一般来说,为了进行有效的社会治理,行政权力在运行的过程中有时不可避免地会与公民的权利发生摩擦或冲突。那么社会治理如何才能体现现代法治文明的要求,如何才能更好地避免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冲突,平衡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呢?这就要求在制定公共政策,进行社会治理时,遵循行政法治中的帝王条款———“比例原则”。比例原则包含三个层面,首先是妥当性原则,即行政权力介入社会生活应当有利于法定目的的实现;其次是必要性原则,即在实现某一法定目的时,如果存在多种可以选择的手段,但这些手段对公民权利的限制程度各不相同,那么就应当选择对公民权利限制最小的手段;最后是均衡性原则,即权力运行所保护的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大于可能对公民权利所造成的损害。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出击,交通整治已经开始取得效果。各地都有报道称行人的文明意识有了提高。在上海,记者发现,即使在人潮涌动的五一长假期间,街头乱穿马路的现象也大大减少。初战告捷令人欣慰,但也还只是万里长征迈出第一步。有的市民担心,已经取得的成果是否能够得到长久保持。“疾风暴雨”之后该怎么办?答案正如有关负责人所说,交通文明除了需要交警部门加强执法管理外,更重要的是需要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支持和配合。因此,在法治的原则下,争取公众更加广泛的理解、认同和参与,探索可持续的长效治理机制就显得十分必要。
笔者建议,在推出和制定后续治理措施和公共政策时,首先应当进一步考虑所提供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是否已经充分、高效和及时。如果市民随意吐痰或便溺,是因为卫生设施和公共厕所不足,那么首先需要做的是完善这些公共设施。如果有些路口市民乱穿马路,是因为交通设施不完善,缺少人性化安排,对行人需求考虑不足,人行横道相隔太远,红绿灯时间设置不合理,那么需要优先考虑的是及时进行完善和调整。
其次,应当进一步考虑所采取的执法手段如何平衡好公共利益与公民权益。
最后,应当进一步考虑如何对治理措施和公共政策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在各种可能采取的方案中,选择效益成本比率最大的方案。从这个角度看,治理行人乱穿马路,目前有两种公共政策值得借鉴:一是杨浦区采取的“鼓励式”政策,在杨浦区街头,手捧鲜花的志愿者向红灯时第一个等候过马路的行人献上一枝鲜花。这种公共政策避免了对立的情绪,更加人性化和温馨,更容易被市民所接受和认同。二是武汉市采取的“潜在性影响”政策,市民的交通违章等行为将被记录在“市民道德档案”之中,这些信息不向社会公开,但是对个人信用将产生潜在性影响。这种公共政策通过潜在性的个人信用影响,促使市民提高文明素质。
(作者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胡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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