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查获第一起伪造交通罚单案假造5个单位公章想逃脱处罚,结果驾驶员被行政拘留10天
华龙网讯(记者汤伟)市民都知道,驾车违反交通法规被交警逮住后将被开“处罚单”。有驾驶员却异想天开,用萝卜私刻伪造5单位公章给自己开假罚单,以“刚开过罚单”为由想逃脱处罚。 近日,酉阳交警部门查获一起驾驶员购买和使用假罚单的违法案件,目前该驾驶员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据了解,这是我市查获的第一起伪造交通罚单案件。
交警现场查获假罚单
5月8日上午10时40分,酉阳交警在国道319线酉阳境内小坝路段例行设卡检查时,发现渝B36138中型货车存在超载行为,遂将其拦下。
此时,货车驾驶员谢某拿出一张《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表示:刚才已被交警开了“单子”,希望“放一马”,这个要求令交警感到意外。交警发现,谢某出示的“罚单”伪造痕迹明显,系一张伪造的罚单。
萝卜私刻5个单位公章
随后,交警立即对谢某所驾车检查,从其驾驶室内接连搜出了一本盖有彭水、武隆、涪陵以及交警十六支队、十八支队等5个单位公章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交警发现,这几乎包括了沿国道319线进出城沿线所有交警队的“罚单”。
谢某交代想以“假罚单”为幌子,躲避交警对其车辆的超载处罚。今年4月6日,他在朝天门找到贩子,花50元购买一本伪造的《处罚书》,用萝卜伪造从酉阳至主城区沿线各交警部门的公章。
驾驶员被行政拘留10天
“这名驾驶员不懂《道路交通安全法》。”昨日,市交警总队法制处民警蔡警官表示,此案为我市第一起驾驶员使用伪造罚单的事件,此举实际上不起任何作用。驾驶员被行政拘留10天。
据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一些地方的交警发现同一违章行为的罚单后,将不再进行再次处罚。但《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交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后,必须现场消除以后才能放行车辆。
蔡警官透露,谢某还花50元办理了一张假行驶证,此举也毫无意义。因为目前我市交警查处货车超载、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后,也不会扣留车辆行驶证,而是必须要求车辆转运货物和乘客后,违法车辆才能继续上路。
来源: 重庆时报 2006-05-16 09: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