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5月11日,本报A12版以《县委下文摊购开发商房屋》为题,报道了宜阳县委、县政府下发文件,给该县各乡(镇)、县直委局及企事业单位共110个单位下达了摊购由河南科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500套商品房的指标。 报道刊出后,引起了强烈反响。昨天,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人大代表与相关专家,他们普遍认为,宜阳做法涉嫌滥用行政权力,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河南省十届人大代表、全国十佳律师张栋认为,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妥的,是以行政行为来处理民事行为,是一种滥用行政权力以及越权行为。分配指标摊购的做法,也涉嫌违反《合同法》。
张栋还指出,目前,上级行政部门应当对此事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理,而受侵害一方,即各个接到指标购房的单位,可以对宜阳县委、县政府提出控告,要求其撤销此行为。“如果有单位或个人因此受到损失,宜阳县委、县政府还应负法律责任。”张栋说。
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学系副教授苏万寿认为,宜阳县委、县政府的这种做法属于严重的滥用权力、典型的行政管理职能错位,违反了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
昨天上午,记者采访了省纪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督促洛阳市纪委负责处理此事。昨天下午,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他们已将此事通报给洛阳市纪委,希望尽快对此事进行调查。
5月12日下午,记者曾与洛阳市纪委纠风办取得联系,一位姓付的主任说他们还没有看到该报道。“我们先看看报道再说。”付主任说。截至发稿时,记者还没有得到洛阳市纪委的答复。记者黄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