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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口西沙路的泊车点,操作步骤被贴在原来咪表的位置。 实习记者 袁锦明原来的咪表全部拆除更新。 记者 李英挺
海口晚报网5月16日讯:
聚焦理由
对占用繁华地段的城市道路泊车的车辆收费,海口开始于2000年,其目的是缓解海口市区乱停车、停车难的问题。
在当年,对这种新的城市管理手段,公众褒贬不一。人们也一直疑惑,这究竟是政府管理行为还是企业经营行为?
也许因为这种界限模糊的行为,经过近6年的经营运作,仍有不少市民对这种管理方式存在诸多疑问甚至不满之词,而其间执法主体发生了变化,参与经营的企业也发生了变化。
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因为有了这种管理方式,海口的城市道路才幸免成为停车场,特别是在私家车激增的今天,用收费来约束乱停乱放行为还是有效之举。
透过市民的质疑,我们看到公众呼唤的是合理合法的收费,特别是当公共资源变成某种财源的时候。
用手机缴费代替原来的咪表缴纳,是海口从去年10月开始试用的收取占道停车费系统,在全国众多收取占道停车费的城市中,海口第一个弃用咪表,选择了手机缴纳系统,有关部门及泊车公司表示,这是一次技术升级,新系统更加的实用及方便。
然而,在试用了一段时间后,一些市民认为这种收费方式存在一些并不“方便”的地方,同时他们也对这一占道停车收费方式疑问多多,记者为此进行了调查。
疑问一:
泊车管理员为何要忽悠人
在省政府机关工作的邓先生,在国贸二横路一车位停车后,接到了一张“海口市城市管理局道路交通违法停放行为处理通知书”,通知书上盖了海口市城市管理局的公章,在现场,邓先生拨打了单上留下的电话号码,通知执法人员前来处理,但来人却是泊车管理员,而非执法人员。这名队员一来就告诉他,如果他去城管部门接受处理,将会被罚款200元,而如果现在从他手里买一张泊车冲值卡,只需补缴12元就可以了。
邓先生一盘算,当即同意买卡缴车费。但是过后一想,却弄不明白其中的藏着什么猫腻。
于是邓先生去城管监察支队大厅咨询,被告知城管局开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有两种:一种是在人行道上违章停车,罚款200元,通知书是深蓝色的。而他收到的通知书是淡绿色的,只是一张补缴占道停车费的通知书,并非罚单,到城管部门接受处理也是补缴12元,而非那位泊车管理员声称的200元。邓先生说,自己顿时有了被骗的感觉。
为了查证邓先生反映的情况,5月10日上午10点,记者开车停进海甸三西路的93932号车位,记者发现这一车位两边并没缴费步骤提醒,记者将车停入车位后的近10分钟里,泊车公司队员也来提醒记者这是缴费车位,虽然他们离车位仅几米。几分钟后,这两名队员从记者车边走过,也没任何提醒。10点11分,记者从车上走下,佯装到旁边小店买饮料。很快那两名已走到百米外的泊车员就走过来开单了,单上盖着海口市城市管理局的公章及两名执法人员的名字。
以下是记者同这两名队员的对话:
问:“为何看到我停车在这里这么久也不来通知一下?”
答:“以为你在车上用手机缴费,我们一般都不说的。”
问:“要交多少钱?”
答:“拿到执法大厅去要罚200,现在如果交只要12元。”
问:“我没有手机,买了你的卡怎么交费,能不能用你的手机代交。”
答:“你开车还没手机,我们也没办法,不能用我们的手机交。”
问:“这张单上执法人员盖着章的陈某和周某是你们俩吗?”
答:“不是,是城管六大队的,我们是泊车公司的,他们不在,是我们给你开的单。”
据有关人士透露,泊车监管员这样跟司机说,有可能是为了增加自己的每月的售卡量,以保证自己的工资收入。记者在海南立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的泊车监管员手册上看到,泊车监管员的售卡量直接关系到其是否能领取满额工资,如不完成规定售卡量的还将按规定扣罚工资。
疑问二:
新增收费路段为何不公告
市民陈小姐投诉:“原来我们都知道中山路、解放西路、国贸大道等一些路段是咪表泊车路段,但现在又增加了国贸二横路、国贸一横路、正义路、海垦路等一些路段,在这些路上已开始开单,这些路段实行收费是哪个部门批准的,是否在用之前应进行一些媒体的公示,不能一划了车位就要收费”。陈小姐认为,城市道路是社会公共资源,是否进行收费应由政府批准,应公示后才划定收费车位,不能在市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随意划车位,这样得不到市民的理解。
5月12日中午,记者从负责智能泊车管理的海南立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获悉,目前用手机进行路面泊车收费的路段除原有的咪表泊车路段外,还在一些热闹地段、停车较多的路段包括府城的一些路段也开始设置收费车位。而记者请该公司拿出相关的批复文件时,公司负责人却说文件也在交巡警部门批复之中。而海口交巡警支队有关人士表示,交警部门只是负责评估这一路段是否适合设置车位,至于是否收费,则要由市政府决定。
15日上午,记者采访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他表示,一些新增的路段目前仍在报有关部门及政府的批准之中,泊车公司的这种不经过批复就划车位的做法已明显不对,目前已要求其停止对国贸一横路、二横路等一些车位进行收费并开单的做法,一些已划的车位也要求其不能写上车位号码。这些新增的路段及车位目前还在报批之中,批准后,将进行一系列的告知方进行正式的收费。
疑问三:
停车位处为何
没有明白收费提示
每个节假日,温先生经常爱带着家人到农垦总局旁的一家小店吃抱罗粉,车子每次都按惯例停在了路边。但某一天他却发现自己的车上贴着一张海口市城管局道路交通违法停放行为处理通知书,“怎么会被开单呢,路边明明划着车位,而且都没有看到什么停车收费的交费提醒呀。”温先生认为自己很冤枉,后来才在一两米的地方看到提示缴费的牌子。说以前用咪表停车时,路边都会立着咪表,一看就知道是收费车位,但这种划车位却把提示牌立得远远的作法让市民很容易就被开单。
针对有没有收费提示这一点,5月11日,记者沿着一些停车收费路段进行了查看。在海垦路农垦总局一带的一些热闹店铺门前道路上,划着不少停车位,但旁边却没有停车收费、收费标准、收费操作方法等提示,而往该路的南面走一段,才在远处的人行道上看到了一块蓝色的牌子,上面写着停车收费路段。
记者随后探访了解放西路、义龙路、中山路、国贸大道等一些停车收费路段,发现在道路的两头都会立着一块停车收费的牌子,但如温先生所说,司机一般都很难留意到这些牌子。但由于这些路段原来是咪表收费路段,原来的咪表拆下后,剩下一根光秃秃的杆,而在其中的一小部分杆上,贴着停车操作步骤,但一些牌子已经模糊得看不见。而在正义路、国贸一横路、二横路等一些路段,不仅道路两头没有停车收费路段的提醒,而且一路上根本没有看到停车操作步骤的说明。
记者现场采访了一些“有车族”。他们中大部分人认为,这些设置不明显的标示往往让人“一头雾水”,“吃单”的机会比以前大多了。而一些司机认为,那些操作号码经常会记不住,有时停车后还要走上十多二十米来看如何操作或找来泊车管理,不像以前那样一停车拿卡一刷就可以走。
疑问四:
为何频频换系统
龙先生的车上一直到现在还有一张原来咪表停车的卡,上面还有一些未消费完的钱,他说去年底听说自己习惯的咪表停车收费又要换成另外一系统收费方式时,当时就想不明白因何这一已被市民熟知的停车收费方式说变就变。随后,网上一系列北京华普产业集团(以下简称北京华普)与海南立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因公司一些债务问题闹得沸沸扬扬。一位吴姓市民在网上声明道,海口市的路面是广大市民的,从咪表到现在手机收费,路面的变化是不是要先开个听证会争取市民特别是司机们的意见呢?不能因为两家的内部矛盾说换就换。
5月11日,一些知情人士私下向记者透露,从2000年海口实行占道停车收费以来,占道停车收费一直处于变换之中。政府的主管部门在变换:先是交警,随后是城管局;合作方及投资方也在变化,先是海口麦柯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后是北京华普和海南立得合作的海口华普立得泊车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普立得),现在又是海南立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采用的系统也在不断变换,先是插卡式、后是感应式,再到现在的手机收费,平均每隔两年就要变换一次。不停的变换,在收费过程市民经常出现疑问及不满也成为了必然。
城管局说法———
泊车员开的只是催缴单
海口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由原来的咪表换为现在的手机收费,并非单纯是因为两家公司的矛盾,虽然目前国内还是海口第一家试用,但手机收费有一些好处是咪表所没有的,在系统的运用过程中出现一些不足之处也属正常。该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根据市民的反映来不断改进及加强管理,以使这一系统更加方便适用。
12元补交车费按停车3小时算
对于记者提出的为何开单时城管队员不在现场,而由泊车管理人员开单时。有关负责人表示,那张单并非罚款单据,只是对停车未缴费的司机的一种催缴方式,而城管部门由于还有许多城市管理工作,不可能把大量的人力放在这上面,因此有时就由咪表泊车公司人员进行开单。
至于12元补缴费用如何确定,该负责人表示,由于目前这一系统仍无法掌握未缴费司机的准确停车时间,而按海口市政府有关规定,路边停车最长时间不超过三个小时,这12元的标准是按每半个小时2元钱,停车时间3个小时来确定的,在实行咪表收费车主离开忘记刷卡时,也是按此标准来进行收费的。
该负责人坦言,目前在如何让停车者自觉缴费这一块,确实存在难度,泊车公司监管员上岗时,有时会和市民产生摩擦。他认为这可能有泊车公司监管员工作不耐心方面、不认真解释的原因,也有市民不理解的因素存在。
手机缴费系统较咪表有优势
据介绍,手机收费与咪表相比,好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咪表用户离开忘记刷卡时较为麻烦,或是用户需回到原位进行刷卡,或是由队员按3个小时的收费用“复位卡”进行“复位”,而目前的系统用户在离开后如想起刚才忘记撤销,只需拨打“9679999”就可结束计费。二是新系统无需户外设施,避开原来的挖开路面安装设施、停电无法使用咪表等。三是消费1分钟内就能查到消费情况,随时打印消费清单。公开性、透明度及方便性方面都有所增加。
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一系统还有一好处就是对道路管理、收费管理、队员工作等情况都可以实行监控,可以提高决策时效。但当记者将市民及读者反映的一些问题及情况反映出来时,他则表示目前还较少接到这方面的投诉,因此并不知道市民有这些疑问,并表示今后将根据这些情况进行一定的改进:如收费车位的标识将更加明了,对新增的车位将进行公示等等。(记者谢向荣)
立得公司称:队员将不直接售卡
负责占道泊车管理的海南立得信息产业公司副总经理林世领表示,对目前出现的一些不合理之处及市民反映的智能泊车系统及监管队员的情况,将采取措施进行改进。他称,了解手机收费并接受它的市民正在不断的增多。
该公司要求泊车监管员在管辖路段进行巡查,发现不交纳车费应立即制止、及时纠正。对停车未缴费的司机,应进行及时催缴,对违(法)章在先,却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司机,才及时将违章车辆进行拍照取证。有关人士表示,一般停车在2分钟之内,是不需交纳临时占道停车费的。监管员在司机刚一下车没多久就开单,并告诉市民要罚款200元,这是不合理的行为,一有将进行查处。
林世领表示,将不断采取措施进行改善,如由于目前仍由队员售卡,队员为了售卡可能有些做法不妥当,但下一步准备通过银联来进行托收,队员将不直接售卡。(记者谢向荣)
最新动态
海口交巡警支队批复———
府城部分路段增设泊车位
15日下午,记者收到海口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5月12日对《海口市城管局要求在海口市区部分路段增设临时停车位的函》回复的传真件。
4月30日,海口市交巡警支队及海口市城管局的有关人员到府城进行了现场勘察后,海口市交巡警支队认为,原有的审批停车泊车位的道路应维持原状,不宜再增加新的临时泊车位。
同时,鉴于目前琼山区府城镇停车秩序较为混乱,为规范该地区车辆停放,海口市交巡警支队同意府城镇在道路上设立临时泊车位,其中大园路、建国路两边道路可设置停车位,而高登路、文庄路两边道路应错开设置临时泊车位。新城路单边道路设置临时停车泊位。
海口交巡警部门同时要求府城镇道路设立临时停车位还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距离交叉路口、公交站点、医院门口、消防通道等地方要预留足够的空间。二是实划临时停车泊位时,必须通知交巡警有关业务科室人员、辖区路段民警到现场参与确定。三是设临时停车泊位的道路要设告示标志、警告标志、停车箭头等,不准逆向停车。四是每年对经批准同意设临时停车泊位的道路进行年审,如因城市规划、建设、交通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因素需要及时调整或撤销临时停车泊位的必须服从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管理。
律师意见
占道泊车是否需收费 最好听听市民意见
15日下午,海南大弘律师事物所律师刘长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城市道路属社会公共资源,占道泊车收费关系到许多市民的切身利益,并显示着政府的城市管理水平,因此在确定泊车收费路段时,可多听听市民的意见或举行听证会。
刘长征认为,从目前的这些现象来看,城管局的执法有不合理之处,如在给车主开《海口市城市管理局道路交通违法停放行为处理通知书》时,执法队员不在现场,而由公司监管员开单,这明显不合法,公司的管理员只能提供服务,没有执法权。盖有城管执法人员名字的单据应由城管队员自己开才具有效力。同时,对于执法单上要求车主补交的停车费,并不合理,泊车公司如果要收12元,应该提供如何收取12元的证明,也不能不管停车时间一刀切地收取12元。
一些市民认为,依照有关规定,市民是纳税人,有权利享受政府提供的服务,同时车辆也交了各种税费等等,因此政府不应该再在机动车道的公共资源上进行收费。他们认为,政府目前对停车收费是为了加强管理,但如果管理不到位,各个细节的执行考虑不周,不多为市民着想,并且产生一些违法收费行为,会直接影响政府的形象。
经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及海口市物价局2005年9月3日批准的收费许可证规定,海口市城市占道停车收费道路为:
一类路段 :解放西路、中山路、博爱南路 每30分钟/车位 2.5元
二类路段:沿江二东路、沿江三东路、沿江三西路、西沙路、国贸大道、滨河路、文明中路、玉沙路、五指山路、白龙路、义龙西路每30分钟/车位2元
三类路段:金龙路 每1小时车位 2元(来源:海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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