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万君)5月15日起,省人大常委会开始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当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遵义出席实施情况汇报会并讲话。
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实施节能法的规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执法部门监管情况,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技术开发应用情况。 刘遵义在讲话中说,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中央、省委建设节约型社会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快我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立,增强各级政府为企业和社会节约能源的服务意识,落实各级政府节能工作的监管责任,督促解决群众反映的用能“计量不到户”等社会难点问题。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节能技术的创新、转化和应用工作力度,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树立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节能意识,努力建立节约型社会、节约型机关、节约型企业。他指出,此次执法检查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客观评价我省实施《节能法》的成效,实事求是地反映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最后形成有说服力、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努力增强执法检查实效。
情况汇报会上,省发改委、交通厅先后汇报了本部门实施节能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今后两天,省人大常委会还将继续听取省建设厅、质监局、煤炭局、石化办、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实施节能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汇报。在为期半个月的执法检查中,检查组将分赴西安、咸阳、铜川、渭南及部分重点企业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