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梦培
2006年4月6日我收到了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关于调整本市出租车汽车租价的申请》(以下简称《申请》),并邀请我作为代表出席价格听证会。
现就此发表如下意见:在成品油价上涨的情况下,出租车行业仍有巨大的利润空间。 我坚决反对出租车涨价,理由有三:第一,出租行业是政府特许经营,属于人为垄断性行业,因此本身就存在巨大的利润空间。北京市93号汽油自2003年1月1日至2006年3月27日,共经历了11次调价,价格由3.12元/升上升到4.65元/升,在这期间,北京出租车在空驶率高达43%~44%的情况下,利润率仍呈上升趋势。
第二,出租车行业本来可以个体经营,北京市现有的个体经营户没有每月几千元的管理成本(即公司收的承包金),依法自主经营,极少出现交通违法、违章经营的现象,税后收入颇丰。目前北京的出租汽车公司在政府特许之下垄断经营,反而叫苦叫难,不断要求政府运用行政手段去保证企业的暴利,这种行政特许的垄断方式不该持续。
北京市政府应开放个人特许经营,利用市场杠杆作用,通过优胜劣汰,方为上策。
第三,要建立与成品油价格调整联动的价格机制,涨价不是惟一的方式,更不是正确的方法。由于出租车行业的法定垄断性,再出台上调价格的方案,实质上是以让广大消费者承担成本的方式,为某些个人或组织创造高额垄断利润;个别出租汽车公司管理人员的平均月收入超过两万元,这些钱在某种程度上是拜特许经营的行政垄断所赐。就应该通过降低管理人员工资水平、减免“份钱”等方法内部挖潜,平抑租价,吸引客源,抵御和消化油价上涨带来的不良影响。
(作者系国务院参事,国家地震局研究员,北京市人大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