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支付2万元“赞助费”,买断娱乐公司酒水推广“主打权”。近日,贵阳市某贸易公司因涉嫌商业贿赂被工商部门立案调查,并处以3万元罚款。
近日,云岩分局中环工商所在调查中发现,贵阳市某贸易公司为推广其洋酒产品,向该市某娱乐场所支付所谓“赞助费”,涉嫌商业贿赂,工商所立即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贸易公司与该娱乐场所签订一份合作协议书,协议书中规定,该娱乐场所承诺销售该公司的某知名品牌洋酒系列产品,并积极在店内进行推广,将酒陈列在显著位置,同时不对其它任何同类型酒进行推广活动,不允许其它洋酒公司派驻促销人员。该贸易公司将为此支付其2万元的“赞助费”,并将支付促销员开瓶费每个5元。
合同生效后,该贸易有限公司聘用该娱乐公司员工1名作为其洋酒的促销员,开展销售活动,并于2006年4月6日向该娱乐公司支付了赞助费2万元。
工商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贸易公司确实存在商业贿赂,日前,中环工商所已依据有关规定,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工商部门表示,打击商业贿赂,将成为我省工商系统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希望知情者进行举报,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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