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十六日电(记者李静)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于近期开展专利法执法检查。这是自一九九三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以来,第一次对专利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创新环境所采取措施的情况;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严格执法,司法机关公正执法,依法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建立和完善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自主创新,增强研究开发投入,创造知识产权的情况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情况。
执法检查组今天举行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执法检查组组长路甬祥在会上说,专利法是中国专利制度的法律基石,也是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中国已初步建立起符合国际规则、比较适合国情的知识产权法规体系。
“但我国的知识产权自主创造能力还不强,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主体意识还比较弱,知识产权拥有量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不能适应全球化市场激烈竞争形势的需求。”路甬祥说。
他认为,上述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缺乏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弱,专利技术水平低,大部分为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申请量不到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二是企业在专利申请中所占比例不高,百分之九十九的中国企业没有申请专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仅为万分之三;三是涉外知识产权争议频发,对中国有关产业的发展造成很大冲击。
执法检查组将分成三个小组,于五月中旬到六月赴北京、辽宁、上海、江苏、四川、广东等地进行检查。同行委托天津、重庆、浙江、陕西、河北、福建、湖南、湖北等八个省、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协助在本行政区内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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