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宣判“真假王海”域名官司,认定被告侵犯名誉权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昨日,“打假英雄”王海及其任执行董事的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接到了一纸“败诉判决”,海淀法院认定其侵犯了“王海在线”公司名誉权,判令其在公司网站首页连续道歉30天。
“王海在线”资讯有限公司起诉称,2001年4月11日,王海与该公司签订《域名使用权许可协议》,委托公司使用wanghai.com域名。2004年2月29日,他们在大海公司网站首页看到一份公告,王海在公告中称:鉴于王海在线公司系以欺骗手段获得本人授权……。该网站同日还发布了一份王海署名的声明,称将撤销“王海在线”名称使用授权,并收回wanghai.com域名使用权。2004年5月18日,该网站又发布题为《万网协助盗窃wanghai.com域名并拒绝域名产权人转出要求将面临起诉》的文章。文中使用了“欺诈”等侮辱、诽谤性语言。
二被告代理人称,王海本人没有与“王海在线”公司签订任何合同,该公司出示的《合作开办网络公司合同》中王海的签名系伪造,其在网站上发布的声明内容完全属实。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另一起诉讼中,法院曾认定这份合同是真实有效的,原因是王海本人没有证据证明签名是伪造的。由此法院认为,大海公司及王海就声明及两篇文章中内容的真实性无法证明,其使用“欺诈”等言论,势必在一定范围内使公众对“王海在线”公司的信誉产生质疑。《新京报》新闻热线:010-63190000、010-96096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