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结果称《无极》剧组破坏环境,要求云南环保局对其处罚并限期恢复
本报讯 (记者马力)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昨天向媒体通报了电影《无极》剧组破坏云南香格里拉碧沽天池生态环境的调查情况。
他指出,《无级》剧组拍摄活动中违背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生态破坏,环保总局已责成云南省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剧组进行处罚,限期恢复拍摄地生态植被。
潘岳批示责成调查处理
这位负责人介绍,环保总局高度重视《无极》剧组破坏环境事件,潘岳副局长4月21日就在一份批示中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5月10日,云南省环保局将此事电话报告环保总局,环保总局要求云南省环保局调查督办。5月11日至14日,云南省环保局组成调查组赴现场进行了调查。
《无极》毁林地500平方米
他说,调查发现,2004年5月至6月,电影《无极》剧组进入云南省香格里拉县碧沽天池进行外景拍摄。该地位于风景名胜区千湖山片区,属于“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
剧组在此搭建了3个临时工棚、1座取名“海棠精舍”的钢筋水泥建筑物,铺设了一条长100米、宽4米的沙石路,1座长约100多米、宽2.7米的木桥,1条长约20米、宽4米的栈道。为修建沙石道路、栈道及“海棠精舍”,剧组共毁坏并占用高山草甸及灌木林地500平方米。
2004年6月14日,该剧组完成拍摄,撤离碧沽天池。2005年8月,剧组委托地方有关部门进行场地清理和拆除恢复工作,但因种种原因,直到今年4月底,清理工作因环保部门介入和媒体曝光后才开始进行。
剧组违法置景未经环评
这位负责人表示,《无极》剧组进入碧沽天池置景未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拍摄活动对当地自然生态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
而剧组修建的道路、房舍属于建设项目,应按照《环评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应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云南省环境保护局实施环境管理。
已责成云南环保局处罚
调查显示,目前拍摄现场进行了部分清理和恢复,垃圾遍地的问题已基本解决,简易木桥、栈道、3个临时工棚和“海棠精舍”已拆除。
但是,100米长的沙石路尚未清除,因建设破坏的500平方米草甸、杜鹃等植被一时难以恢复。
环保总局已责成云南省环保局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对剧组为拍摄活动修建的道路和建筑物造成生态破坏的行为进行处罚,限期责任单位恢复拍摄地的生态植被,强化环境管理。并将及时向社会通报情况。
这位负责人表示,由于目前我国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尚不够健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尚缺乏相应认定标准和处罚依据,亟须明确生态破坏程度、生态补偿、处罚依据等法律界定,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统一监管,实现生态保护从单要素管理逐步向功能、系统管理方式的转变,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黄山禁止不“环评”拍摄
当地曾全程监管《卧虎藏龙》拍摄,将制定相关管理规章
据新华社合肥5月16日电因风光奇特而被誉为“天然摄影棚”的安徽省黄山市,历来是影视剧组青睐的拍摄地。记者近日从环保部门获悉,黄山市将出台规定,要求在黄山境内旅游景区拍影视剧必须先进行环境评估和论证,不进行“环评”将被禁止拍摄。
黄山风景区有关负责人称,每年都有大量单位进入黄山拍摄,但大多限于拍摄风光与新闻类题材。他们依照规定,对进入核心景区的各类摄制组全程监管,严禁影视剧组在内的任何单位与部门在景区内搭建建筑或设施。
影片《卧虎藏龙》就是在黄山市取景拍摄的。该片的摄制组曾在翡翠谷景区内搭建了4个舞台、架起了钢丝绳。在宏村的“月沼”及南屏景点拍摄时,也用三角钢搭建了两个钢架并拉起钢丝绳,还在南屏一祠堂内铺设了仿地砖。拍摄结束后,摄制组按双方签订的协议,立即拆除了在这两个景区搭建的全部设施,恢复了景观原貌。
当地政府及景区在拍摄期间参与了全程监管。
黄山市环保局负责人鲁海宁称,对于影视剧组在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拍摄行为的管理,尽管我国的环保法规还没有专门规定,但黄山市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尽快制定相关管理规章,今后影视剧组等到黄山市内著名景区内拍摄取景,将由环保部门先进行环境评估和论证,提出保护方案并严格审查监督,对拍摄过程中有可能破坏自然景观风貌的将禁止拍摄。《新京报》新闻热线:010-63190000、010-96096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