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报网讯(杨志勇)17日至12月末,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取缔未按规定检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活动。为防止未检机动车被放行后仍继续上路行驶,被滞留的未检机动车车主,须到机动车检测站缴纳相关费用方可办理放车手续,并于3日内到检验部门检车。
据了解,交警部门将组建整顿小组开展集中取缔,运用电子识别系统对未检车辆进行识别,一经发现,车辆将被滞留,驾驶人将受处罚,且驾驶人须凭扣车强制措施凭证及行驶证到机动车所辖大队领取检车表,到机动车检测站缴纳相关费用后方可办理放车手续。办理放车手续时,驾驶人须向滞留车辆的交警大队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缴费票据、检车表、驾驶证、行驶证、强制措施凭证或合法的机动车来历凭证等。
据了解,今年3月20日起,市交警部门共取缔存在无牌、无证、挪用号牌、未检车、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2730台。其中,未检机动车达2040台,占总数8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