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制定的《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进一步扩大了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加大了优惠力度。《暂行办法》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企业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允许抵免的国产设备指国内企业生产制造的生产经营(包括生产必需的测试检验)性设备,不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的设备、以‘三来一补’方式生产制造的设备。”办法所称的投资指除财政拨款外的各种资金,即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等。
市地税局认真落实该优惠政策,目前,哈尔滨市企业在抵免期限内预计抵免企业所得税2.4亿元,有力推动了哈尔滨市企业技改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