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时下,一些驾驶人员为逃避监管,故意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法让执法人员看不清其车牌号,今后这种做法将受到严惩。昨日,提交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三审的《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规定,这种行为可罚款100至200元。
草案规定,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或者未保持号牌清晰、完整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行驶证,责令其改正,处警告或者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者商宇)
来源: 华龙网 2006-05-17 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