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公司在代收货款后,迟迟不将货款还给发货者,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中,货运公司“挤牙膏”式地还款让发货者身心俱疲,且至今未还清。昨日,市民臧先生求助。
据臧先生介绍,他在朝天门交易市场做气球生意。 2004年11月至12月间,他通过重庆鸿华运输有限公司向成都客户发了几批货,由该货运公司代收的货款共计16545元。由于当时很忙,他直到2005年3月1日才去要款,货运方开具了代收货款专用凭据,称10天内就将货款存入其银行账户。但10天后,该公司仍未将钱打来。臧再次找到对方,对方却以“公司出事了,暂时没钱”、“过几天给你”等理由推托。如此反复了几回,臧依然一分钱都未拿到。2005年5月30日,该公司经办人洪某向臧书面承诺代收货款于6月30日前全部还清,但期限已到,该公司仍未履行诺言。臧称,此后他每月都要找对方几回,均遭推诿。至今为止,该公司仅还了他7000多元,而他却已经身心俱疲。近日,该公司提出每月退还他500元的建议,遭臧拒绝。
昨下午,在记者陪同下,臧先生来到该公司朝天门办事处,公司老总黄某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臧用该办事处的电话联系上专管代收货款的负责人於某,於称周四再说,至于怎么个还钱法,他未明说,便挂断电话。
对此,晚报律师团成员、功伟律师事务所沈仁刚律师认为,遇到此类麻烦,只有通过向法院起诉才能解决。
记者甘露
来源: 华龙网 2006-05-17 06:20 编辑: 春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