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全国诉讼标的最大的离婚财产纠纷案二审16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所涉及财产超过3亿元。
此案原告张某1996年与被告余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后张某发现丈夫余某有外遇,于是向法院起诉离婚。 2001年5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2002年8月,张某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被告余某在大连长江广场有限公司所拥有的25%的股权,以及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5年其股权所产生的收益。所涉及财产总额超过3亿元。张某还主张根据余某隐瞒财产和存在婚姻过错的情况,在分割财产时减少余某的份额。经过为时两年多的审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5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余某在大连长江公司拥有的25%股权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收益的50%归原告张某所有。张某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她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没有确定股权收益的具体数额,难以执行。张某还表示,一审法院也没有就余某隐瞒财产和存在婚姻过错的情况,减少余某的财产分割。张某主张共同财产的六分之五归她所有。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来源:扬子晚报网 |